泉港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8:22
      

     

     

    泉港区财政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11月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异,请联系:泉港财政局综合股(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中路2号原检验检疫局大楼,邮编:362100,电话:0595-87987239

    一、总体情况

    20211231日止,202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查阅点(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期答复1件。同时根据国务院要求2021年区财政局负责信息公开26个规范化领域中的财政预决算公开领域。

    我局综合股负责牵头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各职能股室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健全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纠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参与专栏建设积极性不高。我局业务涉及“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等多个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内容,但相关的主动公开信息和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参与专栏建设不够积极。

    二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股室在制作、获取政府信息的过程中没有提前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欠佳。2021年以来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业务培训会议次数较少,机构和人员队伍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参与公开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专题专栏信息发布,力争2022年相关专题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有所改进,积极开展对上级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二是牢牢树立公开常态化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切实把握“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三是坚决提升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带动业务学习,着重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业务难点培训,做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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