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7 00:00

    泉港财〔2016〕33号

    泉港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港政办〔2015〕203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武装部大楼,邮编:362100,电话:0595-87987239)

        一、概述

        一年来,区财政局以建设“阳光财政”为目标,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民理财,主动公开了一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委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综合股,负责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管理,主任由综合股股长兼任,并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全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审查,把好信息质量。组织修订了《泉港区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严把保密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之外,其他应予公开的信息都要执行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首先由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最后由局长签发,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公开过程严肃周密,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质量。

        (三)加强监督,严格落实检查。首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按季度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其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率先示范,扎实推进培训。坚持领导示范,把学习《条例》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依托每周二晚的机关学习会,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带头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带头学习了《条例》、区政府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规定,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内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相关知识和业务的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以来,我局共累计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10条,主动公开信息数8条,其中,财政预算决算 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8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48条,不予公开信息数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涉及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二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三是局机关机构和人事,包括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信息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二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大创新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公开水平。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理论学习,做到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平台,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整体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8

    84

    其中:1、网站公开

    8

    84

          2、其他形式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的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3日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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