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3-3000-2025-00135
- 备注/文号:泉港财〔2025〕26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3
区直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依照《会计法》(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9号)、《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9〕93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公报2022年第12号)修改情况,依法对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区委编办备案。现予以公布。
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14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公共服务3项、行政处罚50项、行政强制3项、内部审批事项8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其他行政权利5项、其他权责事项52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权责清单(2025年第一次调整版)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