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3-3000-2025-00073
    • 备注/文号:泉港财函〔2025〕4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1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A20250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25 19:18
      

    泉港财函〔2025〕46号

    答复类型:B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A2025042号提案

    的答复函

     

    肖惠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泉港乡贤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产业基金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建设,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产业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1.基金设立情况。2022年9月,区政府设立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规模30亿元),并完成工商注册和中基协备案,管理人为泉州发展集团下属泉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联合省、市国资发起设立福建省清源战新创业投资基金(规模1亿元),重点支持石化产业链和科技创新项目。

    2.基金运作成效。一是通过“基金+招商”模式,成功推动福建丰鹏科技有限公司(原厦门企业)迁至泉港,并联合设立专项基金(2051万元)予以支持;二是探索“基金+基地”模式,依托清源创新实验室,挖掘优质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政策保障。2022年出台《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5月修订完善,为基金规范运作提供制度支撑。

    二、关于乡贤参与基金设立的支持措施。

    您提出的“鼓励乡贤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建立乡贤对接机制。一是通过乡贤座谈会、新春招商恳谈会等平台,主动对接有意向的乡贤资本,推介基金合作模式;二是梳理乡贤在石化、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资源,推动“以投带引”,吸引优质项目落地。

    2.优化基金合作模式。一是支持乡贤资本与政府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重点投资早期科创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二是对乡贤主导的基金,可给予让利机制(如超额收益分成倾斜),提高参与积极性。

    3.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对乡贤返乡设立的基金,优先提供项目对接、落地配套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探索“乡贤基金+专项补贴”联动,对投资我区重点产业的基金给予适当奖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适时举办“泉港区产业基金与乡贤投资对接会”活动,精准匹配资本与项目需求。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招商手册等渠道,宣传基金政策和成功案例,增强乡贤投资信心。

    3.借助乡贤返乡的热潮,通过组织乡贤座谈会与新春团拜会等渠道,了解对接有意向投资的乡贤企业家,促进交流合作,推动招商引资。

    分管领导:施心德

        经办人员:段靖莲

    联系电话:87987187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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