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3-3000-2025-00071
- 备注/文号:泉港财函〔2025〕4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1
泉港财函〔2025〕44号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A2025031号提案
的答复函
民建泉港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泉港区创新型企业开拓新兴海外市场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设立专项子基金
我区于2022年9月参照市政府做法设立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政府资金参股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主体。2022年10月,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2023年3月在中基协备案登记,基金规模30亿元,管理人为泉州发展集团旗下的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制定《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深化政策性银行合作
鼓励政策性银行向上争取创新外贸金融产品。重点支持海外工程项目(如石化设备出口、环保技术输出)、跨境并购及技术引进外贸和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开发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甄选具有产业优势及产业基金管理经验的国内外优秀的产业基金管理团队,合作设立投资于我区重点扶持产业的子基金。
2.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于我区创业早期企业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新创业企业,产业基金可按股权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跟进投资。
3.将优先推动海外发展基金落地,并定期举办“政银企对接会”,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4.我局将在现有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积极推动设立专项子基金——“泉港创新型企业海外发展基金”,重点投向区内石化、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的海外拓展项目,采用“母基金+直投”方式,联合专业投资机构共同管理。
分管领导:施心德
经办人员:段靖莲
联系电话:87987187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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