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3-3000-2025-00064
- 备注/文号:泉港财函〔2025〕5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6
泉港财函〔2025〕56号
答复类型:A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A2025030号提案的答复函
出小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走出困境的提案》收悉,涉及降本增效、资金支持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本增效建议的答复
为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区财政局先后出台了《泉港区财政局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泉港财〔2022〕219号)、《泉港区财政局关于确保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落地的通知》(泉港财〔2023〕81号)、《泉州市泉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港国资〔2025〕2号),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落地提供政策保障。截至2023年,我区共计减免租金户数185户,减免租金金额300.02万元。
二、关于资金支持建议的答复
区财政局全力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督促各银行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的覆盖面与影响力,全方位扩大走访范围,力争实现活跃市场主体走访全覆盖。鼓励各银行机构优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扎实推进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工作。在放贷额度方面,要确保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等企业贷款余额实现显著增长,切实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推动银行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减轻小微企业的融资负担。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持续关注上级相关最新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我区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走出困境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
分管领导:林益清
经办人员:缪欣怡
联系电话:0595-87969059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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