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11:17

      2025年,泉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泉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重点围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事项,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公开标准,提高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每月5日、20日定期将纸质版信息报送到区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厅供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公开、透明。二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栏目的互动交流与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抓手、有方法、有平台。三是通过局微信工作群、机关学习例会等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

    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

    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

    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

    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

    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政策文件从制发到公开的时间间隔超过3个工作日;二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匹配度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建立“第一时间公开”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确保政策文件、执法结果、工作动态等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优化网站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问题,细化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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