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1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应急局综合股联系,联系地址: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二楼,邮编:362801,联系电话:0595-87971559,传真:0595-87971329,电子邮箱:qganban@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应急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途径,多渠道、多形式第一时间发布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负责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局宣教中心承办,并由安排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人员来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有专人抓、有专人管。二是组织培训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宣传贯彻《条例》、《办法》规定和《任务分解表》等相关文件,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三是加强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并多次召开局机关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重要的学习内容。四是完善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精神,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根据要求对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等有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及时公开。五是创新公开新渠道。在网站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微信公众号”和泉港电视台开办“安全第一线”节目等新渠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内容丰富化,程序规范化,形式多样化,时限标准化。

      我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9条,其中,公布了安全动态类信息2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427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增73

    1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较为单一。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区公开办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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