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成绩单)
    时间:2014-12-05 17:02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6号)、《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7号)要求,加强领导,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强化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明确以行政权力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公开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泉港区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和保障监督措施,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理、公正文明。 

    三、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到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我局将安全生产信息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置及督办等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调度制度,坚持事故月统计、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和事故举报电话二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加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力度,特别是行政审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及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使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所有行政审批,一律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严格控制办理时限,确保尽快办理,公开透明三是加强财务预算和支出公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行政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夯实预算公开基础,逐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按照政府统一部署,有步骤地推进“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局预算决算、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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