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6-00033
- 发布机构: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4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公正、适当行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制订了《泉港区应急管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gyjspg@163.com。
联系电话:曾繁科 0595-87971325。
附件:泉港区应急管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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