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5-00040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5
现将《泉港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
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关于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梳理政策文件
1.与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省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建立政策文件库,对政策文件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等进行分门别类。
(二)梳理公开条款
通过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发布、主动公开、公开等公开关键词查找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梳理出公开条款。
(三)梳理公开事项,编制目录
以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法定公开要求,按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总体框架,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见附件),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分类清晰、层级分明。
(四)现状自查
对照编制完成的目录,逐项检查当前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公开信息与网站内容一一对应、精准关联。
(五)动态管理
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文件更新等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完善。
二、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股室(单位)要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作为近期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于2025年9月15日前,筛选出需要以区政府名义公开的条款,并填报《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附件)。202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2026年3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附件 泉港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