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5-00009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3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扎实有效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局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联络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1次督导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专题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问题,局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并提出整改举措,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于2024年10月24日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关于落实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一组对我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废、改、立”工作。一是对于已建立且在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的制度,在整改过程中认真进行总结,制定保障措施,推动制度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针对不够完善的制度,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三是针对因缺乏制度约束产生的问题,从源头上做严做实做细,在防患未然的层面上堵住漏洞、扎紧笼子,细化《泉港区应急管理局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绩效考核指挥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同进行、共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还有差距。
(1)标准化创建水平总体不高。2021年以来,全区37家加油站中,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仅25家,通过率67.5%,与百分百的目标要求有差距。另外,工贸行业小微企业94家,目前仅1家通过达标评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加油站标准化建设情况:①强化督促整改。督促12家尚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加油站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督促落实11家加油站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其中8家已取得标准化证书,3家已通过验收待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发证,1家(隆兴润滑油)已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系统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待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受理评审。
②反省反思,持续帮扶指导。目前全区共33家加油站(相比巡察时的37家注销5家〈中石化东张北加油站、中石化南埔南加油站、中石化峰尾南加油站、中石化山腰南加油站、中石化后龙东加油站〉,新增1家〈高速石化涂岭加油站〉),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31家,取证率94%。下阶段将持续指导近期新增的高速石化涂岭加油站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已完成94家工贸小微企业自评达标。
(2)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如,2021年第五轮国务院安全专家督查我区3家危化企业发现未持特种作业资格作业问题10人次、2022年重点县专家先后两轮指导我区6家危化企业发现未持特种作业资格作业问题17人次,从业人员无证作业问题突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又如,泉州盛宝利化工有限公司、泉州市昊云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德立化工有限公司、泉州华尔宝树脂有限公司等企业甲类仓库超品种存储,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与建设现象,潜在风险隐患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针对巡察提出的泉州盛宝利化工有限公司、泉州市昊云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德立化工有限公司、泉州华尔宝树脂有限公司等企业甲类仓库超品种存储进行约谈,要求企业立行立改,自查自纠,杜绝此类现象;
②加强执法,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针对昊云贸易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超品种存储(重大隐患)于2024年12月6日进行立案查处。
③举一反三,强化培训,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已开设专家咨询服务站,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支持,同时2024年已累计开展4场危化领域安全培训。
(3)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如,2022年6月泉州市乾丰宝通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推动涉案企业案后教育整顿不扎实、停业整顿走过场,导致同年11月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充分发挥安办督促职能。泉州市乾丰宝通物流有限公司属于交通运输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为区城管局,2022年12月6日,印发《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泉港区涂岭镇龙头岭路段“6·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通知》(泉港安办〔2022〕122 号)督促推动涉案企业抓好案后教育整顿及督促区城管局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
②梳理事故调查工作流程。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港安办〔2024〕119号),进一步优化全区事故调查工作的流程。
③强化事故调查业务指导。于2024年12月24日印发《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业务指导工作专班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23号),强化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2.应急管理能力存在短板。
(1)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如,2019年11月启动修编的《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年编制),至今仍未完成。截至巡察时,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前制定的部门和专项应急预案仍有44件,尚未推动修编,占比达52%,其中涉及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的有2件。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中。
①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两项,分别于2024年8月9日印发的《泉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泉港政办〔2024〕20号)和2024年1月3日印发《泉港区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泉港安委〔2024〕1号),已完成修编。
②针对《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11月启动修编,2021年7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仍未完成,积极与上级对接联系,待国家、省、市上级预案出台后,我局将对照上级预案优化《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容,按照工作流程提交审核。
③针对其他部门和专项应急预案未全部修编问题,及时跟踪督促。一是于2024年11月6日以区安办名义重新收集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治安类等四大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汇总52份,其中6份预案为机构改革前制定,占比11.54%;二是于2024年12月19日以区安办名义对各单位应急预案修编情况进行通报。关于区卫健局(3份)、农水局(2份)、住建局(1份)等单位未完成重新修编的6份应急预案,将督促加快预案修编进度,如上述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前未能完成整改,将以区安办名义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2)救援物资管理不到位。对物资状况掌握不清不透,执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不严格,物资保管、维护、出入库等管理工作有待提高。损坏的物资与储备物资混放,未及时报损,物资出库和回收没有应急管理局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针对物资状况掌握不清不透问题。于2024年11月对区应急局、发改局、农水局等单位物资仓库进行整合,于2024年12月9日制定《应急公物仓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表》,明确了存储单位、调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急物资调拨、管理、报废等制度均上墙。
②针对物资管理、维护、出入库及报废程序紊乱问题。于2024年11月23日组织人员将应急、发改、农水等单位仓库物资整合、搬迁至区应急公物仓。于2024年11月19日制定《泉港区应急公物仓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第三方单位进行专门管理,严格物资出入库、安全管理、报损管理。
(3)防震减灾基础能力支撑作用不强。如,地震流体监测仪器老化、频繁故障导致监测数据波动不稳定,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不高无法充分发挥速报预警功能,凤北养鸡场动物宏观观测点未完整记录2023年度观测情况,惠华中学、三川中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道路指向牌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督促做好宏观观测记录。不定期抽查凤北养鸡场、禾兴养鸡场动物宏观观测点并指导做好宏观观测记录,已向市地震局提交2024年记录本。
②督促惠华中学、三川中学开展整改,两个业主单位已补充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道路指向牌。
③加强泉港一中地震监测台站巡查,于2025年1月2日制定印发了《泉港区地震办前兆观测系统与技术系统管理与维护制度》,实行线上实时监控+线下实地巡查模式,及时开展地下流体监测设备维护维修,2024年以来共排除台站设施设备故障3次,全年总体运行平稳。
④举一反三,抓好提升。召开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推进会,向各镇(街道)、区教育局发送提醒通报等文件,局领导带队赴镇(街道)协调推进,督促各地震预警终端业主单位缴费,自2024年6月以来,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提高了62%。
3.执法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
(1)执法程序不够规范。2021年现场检查发现,中海油涂岭、中石油泉港码头等9家加油站存在卸油口未上锁等重大安全隐患,没有督促立即消除隐患,而是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的错误处置方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强化问题整改。分别于2021年2月23日和2021年7月7日对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涂岭加油站、中石油泉港码头加油站等9家进行复查,督促企业消除隐患,上述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闭环。
②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明确今后对于此类隐患或者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③举一反三,提升执法水平。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7月31日、11月29日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务作专题授课;于12月23日组织区政府长驻安全专家对危化股全体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
(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不到位。2023年度未按报批的计划安排,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仍有泉州市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泉州环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存在漏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主动排查原因。2023年度报批执法计划时,泉州市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泉州环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尚未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待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时,该2家企业已注销证件,因此存在漏检现象。
②扎实抓好落实。于2024年6月1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47号),于2024年6月19日至12月31日组织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要求进行检查,按计划完成82家。经核查,已按规定完成2024年执法计划。
③举一反三,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我局2025年度执法计划已于12月25日报送市安办审核,下一步按照工作程序印发。
(3)搞运动式执法。2022-2023年,各镇(街道)涉及安全生产(含消防)行政执法案件共52宗,2024年2-3月两个月执法案件就达735宗,案由均为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栓问题,存在“大呼隆、一阵风”等运动式执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剖析根源。于4月12日开展执法质效情况分析会,并于6月26日、7月23日、9月6日和9月13日赴涂岭镇、南埔镇、界山镇开展执法业务指导工作。
②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我局2025年度执法计划已于12月25日报送市安办审核,下一步按照工作程序印发。
③加强业务培训。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7月31日、11月29日组织各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专题培训,提升镇(街道)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4)执法信息未能“应录尽录”。2021-2023年63件行政处罚案件中,4件未依规上传录入“监管执法”平台,34件超时限录入,超限率达53.9%。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明确专人负责。对于有监管执法任务的危化股、基础股,已各确定1名人员负责执法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事有人管。
②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③设立监督机制。于2024年12月24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全员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25号) ,结合局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将执法检查、执法处罚和事故调查等工作的各类系统平台录入及时率纳入局二级绩效考核。
④组织开展培训。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分2批组织业务股室执法人员参与市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包括闽执法平台操作培训)。关于执法信息未能“应录尽录”的问题,由于该4起案件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作出处罚决定,经与市应急局工作人员沟通,对应急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进行补录会存在超时限问题导致通报。自2023年以来,承办的每起处罚案件均“应录尽录”,不漏一件。
(5)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信用惩戒不及时、不到位,2021-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中,8件未上传录入“信用中国”平台,25件超时限录入,超限率达39.6%。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做到应录尽录。对于未上传录入“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案件,于2024年11月18日已补充录入。
②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③设立监督机制。于2024年12月24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全员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25号),结合局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将执法检查、执法处罚和事故调查等工作的各类系统平台录入及时率纳入局二级绩效考核。
④组织开展培训。于2024年12月13日组织业务股室“信用中国”平台录入经办人员进行录入培训。
4.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不够。
(1)许可审批源头管控不到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管联动衔接不足,现场核查流于形式,存在场所不合规、超规划布点审批、虚增专店面积、超额核定储量和违规受理等问题。如,抽查发现,4家专柜、5家专店经营场所面积未达最低要求(10㎡),5家经营场所存在下店上宅或前店后宅等问题,现场核查人员仍予以审核符合条件,存在违规核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违规许可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54家,截至2025年2月24日,注销14家(其中重新申请新证8家,不再经营6家),变更19家,2家已整改,未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批单19家(已暂扣该19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加强执法监管,避免无证经营的情况发生)。
②对问题进行核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于2024年9月23日分别对出某祥和蔡某凡进行警告处分,于2024年9月23日对施某祥免予处分,予以诫勉。于2024年10月15日和16日分别对陈某好、叶某桢、郭某河三人进行谈话提醒。
③对已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批单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核查,共重新发证52家。
④已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各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⑤举一反三,提升执法水平。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7月31日、11月29日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务作专题授课。
⑥强化责任意识。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巩固提高,尤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逐条逐句进行温习巩固,主动扛起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亮剑”,严肃处理。
⑦于2024年11月26日,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镇(街)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综合查一次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行为,降低了安全风险事故风险,形成监管合力。
(2)日常执法监管不够有力。如,抽查南枫路、坝头路、钟厝老街等两侧销售烟花爆竹店(点)28家,其中有证的10家普遍存在超经营许可证载明地点范围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等违规问题,另有10家存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现象。又如,2021年以来,群众多次举报阿彬纸品店违规在民宅内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问题,但应急管理局均查无实据,巡察期间抽查发现该店不仅在民宅内违规储存烟花爆竹64箱,且还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后未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落实问题整改。于2024年7月22日至7月31日,组织人员开展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行政许可“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阿彬纸品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存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天竺村9组11号)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枫路73号)不一致,暂扣阿彬纸品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许可证并要求整改。企业于2024年9月19日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批单,经组织执法人员对阿彬纸品店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其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②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③开展联合检查。于2024年11月26日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镇(街)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综合查一次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行为,降低了安全风险事故风险,形成监管合力。
④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于2024年11月16日由分管领导对股室成员开展提醒教育,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明确对于举报件,严格落实“有举报必到场核查”的工作要求,并依法依规取证、核查、反馈、存档,对于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3)批发企业监管不严。区内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长期存在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和未按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问题,导致非法经营销售的烟花爆竹无法溯源倒查,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于2024年11月12日约谈泉州市泉港区利安贸易有限公司和泉州凯源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②上述两家企业分别于2024年11月24日和11月30日提交对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和未按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三个问题落实整改材料,经执法人员核实,确已整改闭环。在今后执法监督中,将持续对我区仅有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执法监督,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③举一反三,提升执法水平。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7月31日、11月29日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务作专题授课,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
④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管。
5.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不够。
(1)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2021年4-5月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时,先后责令18家应急预案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按新导则重新编制应急预案,与上级精神相违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②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12月23日组织危化股、行政审批股相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学习,2024年10月16日组织区政府长驻专家对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单位及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会。
③积极向上沟通对接,了解上级部门的最新政策动态和工作要求。
(2)慢作为问题仍然存在。如,2022年9月12日,应急管理局收到华尔宝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摘牌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验收,而是拖延5个工作日才组织复查。又如,2022年8月15日,审批窗口受理福建科港贸易有限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即办件,存在超期办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②加强业务培训。于2024年12月23日组织危化股全体人员对《泉港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意见》进行学习。
③优化审批流程。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泉港应急〔2024〕130号)。
(3)权责清单未动态管理。对已取消和调整的事项未及时清理,仍有8项权责事项设定未依据最新版规范性文件条款进行动态调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②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立即组织对8项权责事项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同时结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
(4)“双随机、一公开”流于形式。如,2021-2023年均以日常执法检查代替随机抽查,随机信息事项抽查及检查结果仅公示至2021年度,检查结果也未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组织业务培训。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我局业务股室人员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双随机平台培训学习。
②制定检查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14号),于2024年12月19日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及被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工作,并公布随机抽取结果。
③于2024年12月13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双随机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5)中介机构监管缺失。如,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重视不足,2022年度因未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问题,被市安委会、消安会通报。又如,长年合作的厦门标安科技有限公司因评估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024年3月被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列入黑名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落实整改。于2024年11月1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94号),摸排并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上报1家安全培训机构备案登记申报材料。
②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③梳理行政审批等需要安全评价报告的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审批办件涉及安全评价报告的企业台账,建立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从业告知档案台账,梳理入驻泉港区中介超市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监管。
(6)购买服务不规范。2022年8月11日以邀请招标方式购买2022年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家指导服务,参与竞标的4家公司中有3家代理人是中标公司员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组织相关人员对2022年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家指导服务项目材料进行复盘学习。
②于2024年12月11日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③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泉港应急〔2024〕105号),成立局内招标小组,明确需要购买服务时,由股室根据需求提出申请,招标小组统一招标。由招标小组对需要招投标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审查责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合法合规审查,如项目相关人员加强背景调查,了解相关利益关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1)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如,2021年以来,3名干部违纪被党纪政务处分,局党委未能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落实整改。于2024年12月16日在局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党风廉政教育,通报肖某辉、陈某瑾、柳某勇等3名干部违纪案例,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加强工作责任心。
②于2024年12月16日对分管党建的党委委员和党建工作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③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在重要节日前,召开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如,2023年谈话内容多以谈业务代替廉政谈话,提希望、谈要求多,点出具体问题少,谈话对象未作表态承诺,教育、疏导、提醒的功能弱化、效果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制定谈话计划。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廉政谈话计划。
②严格抓好落实。按照计划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根据谈话对象的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和风险点,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谈话人的提醒,并要求谈话对象表态承诺,切实提升了廉政谈话教育、疏导、提醒的实效。
(3)述责述廉制度落实不严。如,2021年以来,有1名班子成员未按规范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4名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连续两年雷同,2022年度评议结果和述责述廉整改情况未在党委会上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已要求柳某宾同志按规范要求重新撰写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要求沈某勤、刘某康、蔡某兴、黄某香等4名同志按规范要求重新撰写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
②严格把关。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加强对局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审核把关,并及时在局党委会上报告述责述廉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
③举一反三,规范落实。2024年度述责述廉将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闽委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聚焦主责监督不够。如,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3件,均为群众信访举报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深挖细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还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提升监督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巩固提高,尤其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逐条逐句进行温习巩固,深入理解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法规条文,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主动扛起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②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了电话、微信号、来信来访接待室等群众举报联络方式,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和相关监管服务对象微信群进行公示,并于10-12月份期间的企业实地走访告知企业人员,方便群众反映监督单位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等。同时,于12月份重新梳理健全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为进一步提高举报件处置质量做好了准备。
③加强监督检查严处问题线索。10月份以来开展了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了违规审批、滥用职权、违规招投标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时,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先后10次到烟花爆竹店、危化企业等走访调查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方面规定的落实情况,着力查找吃拿卡要、违规处罚、索贿受贿等问题线索;11月份以来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和监督检查新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力度,10月份以来共政务警告2人,诫勉1人,提醒谈话3人。
(2)廉政档案不够规范。8名人员的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其中2人受党政纪处分情况未及时录入系统,3名调出人员未及时按“调出离职”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存在入档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立行立改,规范档案。对廉政档案个人入档信息进行全面再审核再把关,对8例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档案问题立行立改,规范完善相关入档信息。
②动态更新,加强管理。强化对监督对象各类日常动态信息的跟踪收集,并及时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内动态更新;同时,指定纪检干事作为廉政档案系统管理员,负责监督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的更新、归档、移交、保密等工作。
③注重沟通,掌握情况。10月份以来主动与区纪委监委纪检一室、党风室、案管室等沟通联系,全面梳理排查应急管理局干部受党政纪处分情况,及时了解收集了2例处分案件相关资料并入档归档。
3.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1)设置目标任务缺乏科学性。如,2021-2023年连续三年于11、12月下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指标任务严重滞后,缺乏指导性。又如,2022年12月22日才下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就要求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于次日报送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未实际考虑基层承受能力。再如,2023年6月7日印发《泉港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但进度中要求企业于2023年5月20日起开展自查自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及时对接落实上级文件任务指标,结合实际分解下达,增强工作实效性。于2024年8月22日下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②严格落实文件签发制度。加强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于2024年12月9日印发《泉港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6日前报送工作小结至区安办。
(2)检查考核过于频繁。2024年1月17日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的通知》,其中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考核方面已含百日攻坚行动,但2024年2月2日安办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考核的通知》,再次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单独专项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既定工作任务安排,严格制定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避免重复考核、无效考核。于2024年12月24日下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方案,明确考核内容,避免重复考核、无效考核。
②加强文件签发核稿工作。层层把关审核,增强检查考核工作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考核项目设置不合理。《泉港安全生产信息》已于2021年底停刊,但在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要点及评分细则中,又设置了2分值,对各单位报送信息数量进行考核,导致大多数单位被扣分并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于2024年12月24日下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方案,修改为“及时宣传总结应急管理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深入挖掘应急管理工作典型案例、新闻宣传素材,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篇”。
②举一反三,吸取工作教训。与时俱进,严格科学合理确定和把关考核项目制定,确保考核工作公正有序。
4.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不够坚决。
(1)重复发放长驻专家工资。如,2022年5月报支2021年11月﹣2022年3月长驻安全专家工资25.15万元,其中3名长驻专家2021年11-12月的工资7.03万元已于2022年1月发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及时收缴。根据巡察组关于“重复发放专家2021年11-12月绩效工资70300元”的整改要求,我局经与涉及的原3位专家联系协商,专家李某涉及的18300元和专家王某涉及的26000元已于2024年4月10日、专家姜某涛涉及的26000元已于2024年4月18日,按《关于规范区级巡察整改有关违款收缴入库工作的通知》(泉港纪〔2020〕55号)的相关规定缴交国库。
②严肃处理。于2024年9月23日对责任人郭某龙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③完善制度。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等事项,对报销申请严格审核,不符合报销事项的坚决不予报销。
④举一反三,提高认识。于2024年12月16日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5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如,应急管理局目前共租赁宿舍7套21间,年租金15.84万元,根据区政府办宿舍安排有关规定,仅需租赁宿舍3套9间(科级干部3人1套3间、其他干部6人2套6间),年租金仅需10.56万元,可节约年租金5.28万元(省4套宿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已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宿舍安排有关规定,摸排清理不符合住宿条件的人员并及时清退应急值班宿舍4套,根据我局应急值班值守要求和需求,目前租赁应急值班宿舍3套。
②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性过紧日子十五条措施》,强化“过紧日子”思想自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制度落实不够严肃。
(1)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1名科级干部查摆的问题连续三年雷同,2022年度班子成员互相批评中存在以提希望代替提问题、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2023年度有5名科级干部未在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名请假科级干部未委托他人开展互相批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局党委书记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发言。在相互批评环节,大家开诚布公、直截了当,既指出存在的问题,又提出改进的建议,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②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中共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好2024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泉港应急党委〔2024〕27号),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的要求,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广泛征求的群众意见,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查摆准确、深刻、内容有针对性。
(2)统筹机关党建不够有力。2023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统筹部署不够。组织关系排查不彻底、信息更新不及时,4名自聘人员到应急管理局工作已有2年以上,但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已将郭某玉、陈某强、肖某财等3名自聘人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局党支部,康某峰于2025年1月1日确定续聘,由于其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目前正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②于2024年12月16日对分管党建的党委委员和党建工作责任人进行严肃约谈,明确指出其在党建工作中的失职之处,并予相应的批评教育。
③进一步梳理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指定一名党员作为党建工作专门责任人,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每一项党建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按规定制定详细的“三会一课”“党风廉政谈话”等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3)“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2023年第三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支部第一党小组会议记录存在造假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制定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的年度计划,明确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要素,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②专人负责。指定一名党员专职负责会议材料,对每次“三会一课”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内容、讨论结果等,确保活动有据可查。
③提高认识。于2024年11月7日在机关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三会一课”的重要作用,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4)党员“三诺”开展不规范。如,2023年6名党员未交党员承诺书,18份承诺书支部书记未签名且未报上级党委审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于2024年12月16日对分管党建的党委委员和党建工作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②提高认识。于2024年11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提高局全体党员对“三诺”工作重要性认识。
③严格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督促引导党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填写2024年度《党员承诺书》,由本人签字确认。支委会成员承诺的内容,在党支部审核的基础上,报上级党委审核确认;其他党员同志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党员“三诺”流程,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议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议事决策不规范。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与局务会界限不清、“合二为一”问题突出。如,2022年8月25日,局党委(扩大)会暨局务会研究领导工作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方案和股级干部任免等事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落实整改。严格区分局党委会与局务会的研究议事范围和参加对象。
②完善制度。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7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把学习贯彻上级重大政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处罚、工会经费拨补等事项列入党委会集体研究议事范围。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有的一次会议议题安排较多,未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如,2022年7月局党委(扩大)会暨局务会一次安排研究股级干部任免和经费支出等议题14项,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采取一次性表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②完善制度。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7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把学习贯彻上级重大政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处罚、工会经费拨补等事项列入党委会集体研究议事范围。
(3)会议记录不严谨。有的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记录要素不全,缺少议定事项的讨论环节、重大事项人员发言表态和议定结论等情况。如,2021-2023年,党委会、局务会对议题研究记录基本以无意见笼统记录,未记录商议情况,有的仅列议题未记录议定结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指定专人记录、专用记录本,严格按会议讨论过程做好会议记录。
②如实并分别记录局党委会、局务会开展情况。
3.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在册干部35人,行政执法人员21人,持证率仅60%,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中。
①提高在编干部持证率。已印发执法证持证情况通报,督促尚未参加或未通过执法证考试的干部职工考取执法证。我局现有在编人数33名,截至2024年12月,已持有执法证人数24名,待取证人数9名,持证率已提升至72.7%。
②建立激励机制。于2024年12月24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全员绩效考评办法》,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情况纳入干部个人绩效考核事项,督促未取证人员在工作之余加强法律相关知识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
③组织专题培训。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7月31日、11月29日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务作专题授课,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
(四)补充问题清单方面
1.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①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存在问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2023均未在党委(党组)会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相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落实整改。于2024年10月8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例会议定事项,于12月13日召开应急管理局党委2024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⑵指定专人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
②针对执行规定动作存在偏差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1年、2022年的《关于当前我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综合分析的通报》均与当年度《意形态领域综合分析报告》基本雷同,落实“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工作要求存在应付思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于2024年12月13日认真撰写《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并于12月16日在局党委会上通报。
⑵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意识形态相关材料,坚决杜绝抄袭、雷同现象。
③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网络安全意识不高,2022年网络安全检查发现 OA 系统存在中危漏洞,2023年未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教育;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中个人信息保护不足,2022年第二季度主动公开文件出现严重表述错误1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落实整改。2024年8月23日,局OA系统升级改造完成;2024年8月12日,组织学习《泉港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泉港委网信办〔2024〕5号)。及时删除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中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的信息,及时修改2022年第二季度主动公开文件出现的表述错误内容,并开展自查自纠。
⑵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将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提交“内容安全审查平台”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逐一改正,确保信息发布前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非必要不公开个人信息,如确需公开要去标识化处理。
(2)针对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不浓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2021-2022年间,16宗生产安全事故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并通过媒体或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落实整改。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分2批组织业务股室执法人员参与市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于11月组织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统计业务培训班。
⑵明确制度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港安办〔2024〕119号),明确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设立工作专班,于2024年12月24日印发《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业务指导工作专班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23号),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针对安全员未专职专用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泉州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泉州戎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为刘某连,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敦促泉州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泉州戎原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配备专职安全员,目前已配备到位。
⑵于2024年6月19日制定《泉港区应急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47号),于2024年6月19日至12月31日组织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要求进行检查,按计划完成泉州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泉州戎原新材料有限公司监督检查。
⑶科学制定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执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确保执法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4)针对隐患监管有盲区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经提请市管部门比对核实的53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18家企业未到市管部门备案许可事项,发现并督促、引导企业到市管部门备案的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于2024年11月电话函告13家企业按要求进行备案(巡察组18家企业清单中有重复),经向市管部门核查,均已按要求完成备案。
⑵于2024年12月11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⑶制定书面通知模板,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台账,加强对企业的备案督导。
(5)针对过期证件未注销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截至2023年12月31日,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且未重新申办,未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予以注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于2024年11月1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泉州市泉港区庄怀平纸品店等6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96号),对于过期未续办经营店进行注销。
⑵于2024年7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行政许可“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至7月31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并建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信息台账。
⑶科学制定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执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确保执法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6)针对行政审批卷宗归档不完整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1-2023年间,区应急管理局共整理归档100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卷宗中,欠缺“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相关材料有29份;222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卷宗中,欠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相关材料分别有83份、77份、16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组织对归档不完整的卷宗进行梳理,制定详细清单,对照整改,已整改闭环。
⑵于2024年12月11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⑶开展卷宗清查,明确卷宗归档要求,确保卷宗信息完善。
(7)针对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涉密人员台账更新不及时,离岗离职交接手续不全。又如,违规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内部工作资料、密件登记目录和个别应急预案方面的涉密材料。再如,对单位互联网办公OA的管理和使用不严,部分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审批,使用互联网办公OA传输和处理内部文件,存在泄露工作秘密的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已对涉密人员台账进行更新,严格落实离岗离职涉密人员交接手续,并在日常工作中动态管理。
⑵于2024年8月启用升级版办公OA,安全管理进一步升级。
⑶封堵内部计算机的USB接口,杜绝因U盘不当使用导致的泄密风险。
④明确互联网计算机和内部专用计算机的功能界定,并实施严格网络访问控制,实现专网专用。
⑤于2024年11月7日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保密知识学习,提高全局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
⑥统一设计并制作保密提醒标识,张贴于办公区域、计算机设备、文件资料等关键位置,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8)针对微信工作群较多的问题。
存在问题:目前,应急管理局共建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宣教、区镇工贸、防汛抗旱交流群及减灾业务新群、避灾巩固提升群等18个,其中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建了8个,这些群有的成员重叠、职能重复,有的已成为“僵尸群”,工作群清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梳理工作群、企业群,并及时清理。已解散防灾减灾业务交流群、泉港区防灾减灾工作群、泉港避灾点巩固提升群等3个“僵尸群”。将泉港森林防灭火交流群、泉港区减灾业务新群、泉港区防震减灾联络员交流群等3个微信群,整合为“减灾防震防火业务交流群”。已清退“泉港区防汛抗旱业务交流群”等职能重复、成员重叠微信群,目前应急指挥中心仅余“区镇防汛业务交流群”“泉港区视频调试”等2个业务微信群。
⑵加强工作群日常管理和使用,设置管理人员,严格群成员进出。对“泉港区安委会工作群”设置管理人员和进群门槛,严格群成员进出。
2.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的问题。
①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1年以来共有7批次价值259639元的资产采购未登记固定资产。2021年5月违规报废可以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一批,价值3.7万元,未附记账凭单复印件和固定资产卡片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经核实,2021年以来7批次价值259639元的资产采购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1.其中的116000元为我局OA自动办公系统开发费用(2021年12月0003#会计凭证入账开发费用的10%尾款11600元),不形成固定资产;协议中关于配套的15台平板电脑约定的总价为22500元=1500元×15台,但在实际支付时总价为22485元=1499元×15台,故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22485元(2017年10月0002#会计凭证)。2.其中的1360元的会议桌已在2021年12月0017#会计凭证中作为固定资产入账。3.以下资产已补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并于2024年11月补入固定资产账:40657元森林防火无人机,87382元泉港区政府108会议室会商系统,1800元屏风隔断,2200元纪检组保密柜,6990元的床和床垫,3250元的防汛仓库货架。4.2021年12月0017#会计凭证7150元的床、床垫及会议桌的验收手续已补齐。
⑵报废价值3.7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批,未附记账凭单复印件和固定资产卡片等,已复印相关单据补附至2021年5月0010#会计凭证。
⑶于2024年12月16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④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局机关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
②针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2年5月支付A4复印纸价值1480元未在网超集中采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自2023年起所有复印纸采购已全部转为政府采购网超集中采购。
⑵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节约行政运行费用,保障机关日常办公需要。
⑶于2024年12月16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③针对未进行询价的问题。
存在问题:采购慰问区消防大队春节慰问品2万元未进行询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6号)。
⑵于2024年1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⑶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对区消防大队春节慰问品采购程序“回头看”,重点检查审批程序问题,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日常采购管理。
④针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3年4月支付森林消防大队30名教练的授课费45000元由一个人代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因该件经办人员已离职,于2024年1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股室成员开展提醒教育。
⑵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6号)、《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5号)。
⑶举一反三。以此次案例作为借鉴,今后涉及个人发放事项,均由本人签领,或通过银行工资代发业务进行发放。
⑤针对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2年8月支付自然灾害保险费用1436220.60元,3份协议的签订时间是2022年1月1日,实际上会研究续签的时间是2022年4月6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于2024年1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时序开展年度自然灾害保险工作。于2024年年末提前介入农房数据摸排工作。于2024年12月24日填写拟提交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议题,向局党委会提请上会研究2025年度自然灾害保险协议续签事项。具体合同金额以实际摸查数据为准。
⑶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7号),严格贯彻落实局议事决策制度。
⑥针对存在事后审批现象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1年3月支付森林防火印刷费7000元,文印店发货清单日期是2020年12月10日,而《申购单》的审批时间是2021年2月22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完善内控制度。对照区级相关要求,于2024年11月29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泉港应急〔2024〕105号),规范项目流程、财务核算行为,并严格遵照执行,对报销申请严格审核,不符合报销事项的坚决不予报销。
⑵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文件精神以及《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5号)要求,规范采购管理。
⑶加强学习培训。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6号),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管理水平。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未严格落实派车审批制度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闽COB815车辆共出车53趟无派车单,202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闽C371KD共出车6趟无派车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升级OA办公系统,建立电子化、台账式管理,严格规范线上用车审批,确保用车记录客观明晰、真实规范、有迹可查。
⑵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3号),规范公务用车。
②针对派车单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存在问题:未建立派车台账,未对派车单进行归档,发现2023年6月27日有重复开具的派车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升级OA办公系统,建立电子化、台账式管理,严格规范线上用车审批,确保用车记录客观明晰、真实规范、有迹可查。
⑵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03号),规范公务用车。
③针对车辆维修费用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存在问题:2022年10月报销2笔修车费1361.70元,所附的送修单未经分管领导审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完善内控制度。对照区级相关要求,于2024年11月29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泉港应急〔2024〕105号),规范项目流程、财务核算行为,并严格遵照执行,对报销申请严格审核,不符合报销事项的坚决不予报销。
⑵加强学习培训。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泉港应急〔2024〕105号),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管理水平。
3.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中,自我加压多了“抓好建章立制”环节,但未见相关建章立制方面材料。有1名科级干部发言材料存在通篇网上抄袭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⑴在制定方案时,明确工作方案制定流程,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并由责任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具体、有针对性,避免任务过多或要求过高。对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网上抄袭问题。对网上抄袭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重新撰写相关的材料。
⑵通过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如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在线学习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4年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局党委书记上专题党课1次,邀请区委纪委开展专题讲座1次,充分利用泉港及周边丰富的红色资源以及区主题党日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海丝·涂坑村,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红色电影《志愿军·存亡之战》《边疆军魂》等建党日多样化的党日活动12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①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财务人员郭某龙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重复支付相关款项,造成损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②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出某祥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处分。
③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蔡某凡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处分。
④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陈某杰违反廉洁要求,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补贴给予警告处分。
(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4人。
①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施某祥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诫勉。
②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某好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谈话提醒。
③对泉港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叶某桢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谈话提醒。
④对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郭某河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事项。
存在问题:如,2019年11月启动修编的《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至今仍未完成。截至巡察时,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前制定的部门和专项应急预案仍有44件,尚未推动修编,占比达52%,其中涉及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的有2件。
未完成整改原因: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总体思路、基本方针、原则和框架。目前,国家、省、市上位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尚未出台。为确保预案上下框架一致,《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仅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尚未正式印发。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上级对接联系,待国家、省、市上级预案出台后,对照上位预案优化《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家评审稿)内容,按照工作流程提交审核后正式印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事项。
存在问题:应急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在册干部35人,行政执法人员21人,持证率仅60%,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有差距。
未完成整改原因: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由泉州市司法局组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均需按照上级部门时间安排进行考试取证,故无法在短时间内取证。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省、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安排,完成在编人员考试报名全覆盖,力争持证率超过80%,同时将执法证考试通过情况与干部个人绩效挂钩,落实惩戒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巡察整改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新时代应急事业新发展的重要契机。下阶段,局党委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结合、相促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继续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深落细。
二是深化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不懈地抓好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久久为功。
三是紧抓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自然灾害治理、财经制度、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是主动履职尽责,助推应急事业发展。局党委将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强,更好担负使命,更好履职尽责。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应急管理业务工作统筹好结合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固本强基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基础,为全区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971559;通信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锦绣街838号行政管理中心2楼,邮政编码:362800;电子邮箱:qgan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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