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泉港安委〔2022〕1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31
泉港安委〔2022〕13号
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统筹安全与发展,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建良好有序的安全环境,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发展要求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12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泉港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要求,聚焦危险化学品、水上安全、渔业船舶、道路交通、工程施工、自建房、工贸、消防、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以战时攻坚态势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水上安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区三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海事、海警、农水等涉海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三年行动”、“净海清湾”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非治违综合治理,加大对重点海域、岛屿周边执法巡查的频度和密度,强化非客(渡)船舶违法载客渡运、休闲渔业船舶违法载客、危险货物瞒报谎报和违规申报、故意关闭AIS 信号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推进非法采砂、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辖区沿海水上交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宣讲、碰撞事故警示教育、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持续强化船舶安全巡查,加强船籍港源头管理,加大“网位仪AIS”清理力度。推动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构建相对明确的航路和渔区界限。切实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商渔船防碰撞相关要求运行情况。
(二)渔业船舶。深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严格落实“五不出海”规定,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拖网、刺网、围网、张网”四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中毒”五类事故高发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冒险航行作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渔业安全风险隐患,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福建海洋“蓝剑”、“商渔共治2022”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带病出海”、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五超”,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安全点验干预工作,时刻掌握渔船和气象海况动态,精准发布海洋灾害预警。强化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渔业安全形势稳定。
(三)道路运输。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8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开展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治理,以治理超速、疲劳驾驶、挂靠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化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和一体化平台危货电子运单应用,从行政准入到经营管理、运单制发、车辆运行的多维度规范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模式,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治理,督促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驾驶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组织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和车辆通行高风险等重点路段问题隐患治理。持续推进县道提级改造、乡道单改双、通较大自然村公路硬化,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4公里,确保国省道一、二类桥梁比例持续超过100%。
(四)工程施工。要聚焦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关键机械设备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高风险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持续开展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视情形采取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隐患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要落实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的要求,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政管网维护作业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下井)审批、防护设备用具配备与使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等各项安防措施。要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严厉打击合法在建工程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高温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
(五)自建房。通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攻坚,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涉及公共安全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急的先查先治”的原则,采取退出经营,撤人封房,加固,拆除,安全鉴定等措施实施分类处置,并逐级压实责任,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在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全面落实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特殊作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深化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开展危化品运输、废弃化学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排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危化企业整体水平。
(七)工贸企业。突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局提出的3年内消除工贸行业25项重点执法事项(“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围绕“百日清零”目标,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八)消防。紧紧围绕“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总目标,深入研判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统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和“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深入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和突出风险,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对全区“三合一”、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重点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纠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开展“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三项保命措施)必查行动,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安委和基层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全面夯实火灾防控末端基础。
(九)城镇燃气。深刻吸取今年来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老旧和问题管网普查评估,完成管道燃气智能化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强力推进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提前完成安装率100%的目标。完成所有燃气场站提标改造任务,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100%。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
除以上十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责任单位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排时间推进表,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渣土车、消防、房屋和工程施工等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和风险隐患双防控,运用“三张清单”过细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抓出集中攻坚实效。
(三)强化督查执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履职,对“百日会战”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抓严管重罚、严肃顶格查处;运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案件,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特别是因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区安委会7个包片督导检查组要对照工作任务清单,每月深入包片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移交并督促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
(四)大力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主题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安全生产安全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每月要统计本系统、本辖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要求统计汇总),于每月27日前报送区安办;12月14日前报送“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87971106;电子邮箱:qganban@163.com。
附件:1.泉港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任务清单
2.驻守督导安排表
泉州市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泉港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任务清单
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7月份 |
水上交通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泉港海事处 |
各镇(街道) |
|
2.强化通航环境治理,整治航道安全隐患。 |
泉港海事处 |
肖厝港务站、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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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船舶安全检查,针对新领航19船舶安全隐患进行专项跟踪整改。 |
泉港海事处 |
区农水局、各镇(街道) |
|
||
渔业船舶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区农水局 |
沿海各镇(街道) |
|
|
2.落实伏季休渔期间渔船渔港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海上钓具渔船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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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攻坚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渔船组织化建设、大中型渔船“插卡式AIS”安装三项重点任务。 |
|||||
道路运输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
|
|
2.督促做好汛期强降雨、台风、夏季高温等极端天气、消防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
|||||
3.对2022年上半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发现的隐患进行通报。 |
|||||
4.按照《燃气运输环节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涉及燃气运输环节的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
|||||
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7月份 |
工程施工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区住建局 |
区农水、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局等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
2.组织广泛印刷《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画册》,发放至工地一线作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培训“一线化”“基层化”。 |
|||||
3.按照《泉港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镇(街道)完成对辖区内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 |
|
||||
4.坚持汛期“每月一梳理”,动态更新辖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沿街塔吊、基坑工程、临山临水工棚台账,指导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增加安全巡查频次,保障汛期安全。 |
|||||
自建房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区住建局 |
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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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面摸排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情况,并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清单。 |
|||||
3.开展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 |
|||||
4.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信息数据录入工作,逐一归集省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和国家相关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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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化学品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区应急局、石化园区环安科 |
区城管局、肖厝港务站,各镇(街道) |
|
|
2.落实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督促企业做好常用忌水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通风、降温管理,杜绝设备容器超温超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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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7月份 |
工贸企业 |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7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创建率达到50%以上。 |
区应急局、商务局(商贸行业) |
各镇(街道) |
|
2.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全覆盖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消除“钢8条”“铝7条”“粉6条”违法违规行为。 |
区应急局 |
各镇(街道) |
|
||
3.全面完成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全面消除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4条”违法违规行为。 |
|||||
4.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轻工重点企业全覆盖开展“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执法检查,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
消防安全 |
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泉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自建房等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工作督导,督导结果形成通报上报区消安委办,切实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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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
区城管局 |
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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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用气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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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 |
水上交通 |
1.整治河船超航区非法从事海上涉砂运输。 |
泉港海事处 |
泉港海警工作站、区农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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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范开渔期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
泉港海事处 |
区农水局、沿海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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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8月份 |
渔业船舶 |
1.深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加强开渔前渔船隐患排查工作; |
区农水局 |
沿海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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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渔船防碰撞和防台风工作,加强海上渔船安全点验,精准发布海洋灾害预警,落实0-6时对重点区域、重点监管渔船的人工干预点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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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 |
按照《城市公交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持续督促落实城市公交安全风险管控各项措施。 |
区交通运输局 |
大众公交公司,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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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
1.组织智慧工地试点现场观摩活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 |
区住建局 |
区农水、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局等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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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上半年房建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一批施工安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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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汛期“每月一梳理”,动态更新辖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沿街塔吊、基坑工程、临山临水工棚台账,指导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增加安全巡查频次,保障汛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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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 |
1.推动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的分类处置。 |
区住建局 |
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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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安全隐患的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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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化学品 |
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进行全覆盖式深度评估排查,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承包商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等各项工作。开展危化品运输、废弃化学品等安全专项整治 |
区应急局、石化园区环安科 |
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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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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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 |
1.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80%以上,其中工贸以上工业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创建率达到60%以上。 |
区应急局、商务局(商贸行业)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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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工贸企业全覆盖开展有限空间自查自改,全面消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4条”违法违规行为。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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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区级全覆盖核查,涉粉作业1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镇(街道)级全覆盖执法检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4条”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3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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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持续抓好“三合一”、电动自行车、开小灶等突出问题整治,完成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落实分级分类督促整改销案。 |
区消防 救援大队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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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燃气管道占压隐患动态清零。 |
区城管局 |
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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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
水上交通 |
肖厝渡口水域非法载客及渡运水域碍航养殖清理,保障渡运安全。 |
泉港海事处 |
区农水局,南埔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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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9月份 |
渔业船舶 |
1.落实“五不出海”规定,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 |
区农水局 |
泉港海事处,沿海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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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开展“商渔共治2022”行动,加大巡查力度,在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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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 |
1.落实道路运输行业国庆前、重点时段安全保障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暨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年等要求,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督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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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落实整治检查阶段措施,净化驾培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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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做好汛期强降雨、秋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消防、开学季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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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
1.按照《泉港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镇(街道)完成对辖区内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一轮“回头看”抽查。 |
区住建局 |
区农水、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局等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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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泉港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区对镇(街道)的督导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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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第三季度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双随机”考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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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汛期“每月一梳理”,动态更新辖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沿街塔吊、基坑工程、临山临水工棚台账,指导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增加安全巡查频次,保障汛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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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9月份 |
自建房 |
1.逐镇(街道)、逐村(居)、逐网格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督导评估。 |
区住建局 |
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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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录入、归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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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化学品 |
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开展苯乙烯、丁二烯等企业专项治理,分领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聘请专家分级分类对危化品重点区域、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区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
区应急局、石化园区环安科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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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 |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90%以上,其中工贸以上工业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创建率达到8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有2家不同行业精品标杆企业。 |
区应急局、 商务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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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4条”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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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贸行业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7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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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级各行业部门在9月底前对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组织开展抽查验收,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 |
区消防救援 大队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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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9月份 |
城镇燃气 |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隐患。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城管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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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
|
水上交通 |
推动通航水域遗留隐患治理工作,保障进出港船舶安全靠泊。 |
泉港海事处 |
肖厝港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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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 |
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福建海洋“蓝剑”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带病出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五超”,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 |
区农水局 |
沿海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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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渔排养殖区及“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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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 |
按照《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系统推进“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深化攻坚“4项重点、4项难点、4项焦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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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今年以来指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
区住建局 |
区农水局、交通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等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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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 |
1.推动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的隐患处置。 |
区住建局 |
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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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省系统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录入情况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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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0月份 |
危险 化学品 |
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包保责任制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全覆盖检查。持续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零售店(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 |
区应急局、石化园区环安科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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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 |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95%以上,其中工贸以上工业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创建率达到9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有3家不同行业精品标杆企业。 |
区应急局、商务局(商贸行业)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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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4条”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7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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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贸行业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80%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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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泉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对前期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及时疏理总结、查漏补缺,巩固做法、提炼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
区消防救援 大队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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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0月份 |
城镇燃气 |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燃气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率100%。 |
区城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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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
水上交通 |
强化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全面推广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劝退低标准船舶,提升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到港船舶本质安全水平。 |
泉港海事处 |
肖厝港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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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 |
加强休闲渔业船舶(海钓船)安全监管,推动涉渔镇(街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
区农水局 |
泉港海事处,沿海有关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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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开展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落实“五不出海”规定,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福建海洋“蓝剑”、“商渔共治2022”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带病出海”、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五超”,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安全点验干预工作,时刻掌握渔船和气象海况动态,精准发布海洋灾害预警。强化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渔业安全形势稳定。 |
区农水局 |
沿海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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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 |
1.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今年以来事故情况,开展指导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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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今年以来指导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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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年底前 |
工程施工 |
1.完成第四季度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双随机”考评工作。 |
区住建局 |
区农水、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局等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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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春节前,组织开展年度房建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一批施工安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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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 |
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结构性安全隐患处置。 |
区住建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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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化学品 |
全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
区应急局、石化园区环安科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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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 |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100%,其中工贸以上工业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创建率达到100%,每个镇(街道)至少有5家不同行业精品标杆企业。 |
区应急局、商务局(商贸行业)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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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4条”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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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行业领域 |
会战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年底前 |
工贸企业 |
3.工贸行业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每个镇(街道)至少上报1起典型案例。 |
区应急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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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持续抓好“三合一”、群租房、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传统风险,“高低大化、老幼古标”重大风险和电化学储能、密室逃脱等新业态风险和突出问题的整治攻坚,全面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
区消防救援 大队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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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
1.重点突出巩固“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指导检查,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 |
区城管局 |
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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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镇(街道)和事故多发领域,开展指导检查。 |
附件2
驻守督导安排表
分 组 |
负责镇(街道) |
带队部门 |
带队领导 |
成员 |
第一组 |
南埔镇 |
应急局 |
由带队部门1名科级领导带队 |
应急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第二组 |
界山镇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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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后龙镇 |
住建局 |
住建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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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峰尾镇 |
农水局 |
农水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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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山腰街道 |
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救援大队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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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前黄镇 |
工信局 |
工信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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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涂岭镇 |
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抄送: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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