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泉港减办〔202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4
泉港减办〔2021〕11号
泉州市泉港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低温寒潮和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局预报,24日夜间至27日我市风力持续较大,最大风力时段出现在25日午后至26日白天,预计沿海最大可达8至9级、阵风10级,28日起风力逐渐减弱。受冷空气影响,25日起我市气温将逐步下降,26至28日平均气温较低,最低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7至9度,过程最低气温出现在28日清晨。为进一步做好低温寒潮和大风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范责任。大范围低温寒潮和大风灾害涉及行业部门多、次生衍生灾害链长、对经济社会影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低温寒潮和大风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全力做好信息研判、风险评估、值班值守、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力量前置、救灾救助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文旅、交通运输、农水、应急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低温寒潮和大风天气变化趋势,迅速会商研判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建议;要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重要交通干线、枢纽以及干电网、油气管网、供水线路保畅保通工作信息,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保障应对措施。
三、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属地、行业、领域”的原则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突出防范重点,全力做好本轮低温寒潮大风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各镇(街道)及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救灾准备,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二是宣传部门要牵头调动各部门多渠道全方面进行宣传,特别是科学应对防寒潮防大风知识。三是农水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的抗灾救灾指导,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农作物、渔业渔船、水利设施的防寒防风工作;四是交通、交警部门要充分考虑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关注天气变化信息,极端情况下,要采取道路分流、防滑及放置警示牌等措施,确保过往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五是通信、电力等部门要落实落细通信、输电线路的防寒防风措施,确保通信电力不中断、供应充足;六是做好低温寒潮和大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住建、交通、文旅、应急、城管、消防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其他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科学制定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及预案要求,分头抓好落实,共同应对处置,切实落实好本轮低温寒潮大风防范应对工作。
四、落实应急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检查指导好本单位值班情况,加强各项督导工作,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各项值班业务,密切关注低温寒潮大风天气和灾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值班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接收处理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遇相关部门和群众反馈的各类突发事件时,要严格落实险情灾情信息报送要求,迅速处置核实情况,并按时逐级上报,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泉州市泉港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泉港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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