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政综〔2021〕98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泉州市
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
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港政综〔2019〕55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