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6-01-13 09:4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港区政府行政管理中心大楼703室,邮编:362801,电话:0595-87766100,电子邮箱:qgzhengwu@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机构设置与人事信息28条、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规划计划方案意见6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情况”5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7条、城乡建设管理43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1条。在区政府网站以图片、文字形式发布政策解读6份,政策解读率200%;部分政策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进一步提升政策传播效果。同时,持续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6件,占27.2%;不予公开1件,占4.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件,占9.1%;其他处理13件(含申请人撤回申请6件),占59.1%。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案件4件,结果纠正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一审维持1件,尚未审结1件。

      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和解释工作,争取获得理解配合。在办理复杂申请事项时,注重加强跨部门会商和法制审核,努力从源头化解相关争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织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按步骤梳理相关政策法规,将公开事项归并编入目录,并与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关联,共设10个一级类别、涵盖15个公开事项,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启用区政府网站SSL加密链接,保障网站与用户间数据传输安全;同步启用中文域名,实现中英文域名有效关联,进一步提升网站的可用性与规范性。通过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增强网站运维保障能力,确保业务响应及时、故障快速恢复,保障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举办2025年度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本办各股室负责人参加培训,通过学习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与规范操作、内容安全校对检测方法、2025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工作要求等方面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5

    1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1

    0

    4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和深度有待拓宽,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办理质效仍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系统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涉及公开的要求,以目录化方式指导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对情况复杂、涉及多部门的申请,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不断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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