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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民政局
2021-03-05 17:38 阅读人数:1

  一、机关职能

  泉州市泉港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泉州市泉港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措施并配合实施,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

  (四)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业监管和老年人福利补贴等。

  (五)组织实施区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审核全区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慈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提出省级划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意见。

  (七)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涉外,涉台、港、澳、侨和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和指导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所设立儿童福利机构的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办理涉台、港、澳、侨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推进民政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十三)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构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汾阳街109号旧公务大楼1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2801

办公电话:0595-68110826

值班电话:0595-68110826

传真:0595-87971162

二、领导简介

肖腾伟(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肖锦萍(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庄学忠(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行政审批、审批服务改革(含公平性竞争审查)、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界线管理、区划地名、婚姻管理、收养登记评估、社会组织管理、慈善组织管理、慈善事业、志愿者队伍建设、人才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界线工作站、区划地名办。

庄涌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巡视巡察、统战、综治平安(含禁毒、网络安全)、法制(含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舆情应对、宣传(含信息报道、局机关微信公众号等)、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管理、老年人事业管理、殡葬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分管支部办公室、社会事务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泉港东宙墓园有限公司。

曾淑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绩效评估、效能纠风、督查督办、精神文明(含创城、创卫、爱卫)、保密、信访、财务、统计、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计生、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慈善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障人群体权益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急难”、革命老区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股、社会救助股(含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中心)、老区办、社会福利中心、社会救助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陈小琴(局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工会。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4个内设机构和4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信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承担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徐文兰          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2、社会救助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全区救助服务机构管理。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拟定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提出省级划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意见。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负责人:杨秋妹          联系电话:0595-68110816

3、养老服务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负责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做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区老龄委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

负责人:陈建东           联系电话:0595-68110819

4、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股)

承担局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核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承办本级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报批工作,承办镇(街道)区划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区、镇(街道)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的地名管理工作,承办泉港区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负责人:刘琼珍          联系电话:0595-68110885

下属事业单位

1、泉州市泉港区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站

组织实施区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审核全区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人:肖锦萍          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2、泉州市泉港区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负责人:肖锦萍          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3、泉州市泉港区社会福利中心

福州3-16周岁流浪、智障孤儿的收养、教育、治疗等工作,承担流浪救助和救助保护工作;收养和管理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原军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受安置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阵、政策和规定、承担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整治、生活待遇。

负责人:肖锦萍          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4、泉州市泉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接、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负责人:肖锦萍          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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