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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财政局简介
2020-12-11 17:53 阅读人数:1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我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管理本级一切财政收支活动。

(二)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受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

(三)联系、协调税务和各非税收入单位的税政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专户资金及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事项。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区级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贯彻落实政府融资体制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管理和监督各种财政性经济建设支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六)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性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监督。

(七)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

(八)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九)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十)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各项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十一)负责人才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工作投入机制。加强财政队伍自身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综合股、预算股(基建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农财股、企财股(行政审批股)、检查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控办、采购办)、金融办、投资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三、办公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中路2号(原检验检疫局大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5-87987239   传真:0595-87995939

六、负责人姓名

王建华(泉港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邮编

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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