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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2-10 1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区工业信息化局

  泉州市泉港区工业信息化局是泉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 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信息化及军民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工业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区省级以下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区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分工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监管。

  (五)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推进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 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 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拟订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依法负责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牵头组织起草全区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信息化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 信息化技术标准,牵头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牵头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组织 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牵头组织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和产学研用结合工作。统筹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拟定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区数字泉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综合管理,组织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十五)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 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按规定承担信息化项目审批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推进、指导、协调全区军民融合重大产业项目建议,实施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和产业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有机衔接。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具体承担区国动委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做好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支援前线办公室、交 通战备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等工作。

  (十七)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办公电话0595-87993258)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信访、计生、双拥、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防汛抗旱、综治平安建设。组织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及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管理服务工作。

  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协调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区节能办、行政审批股)(办公电话0595-87987516)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依法负责全区电力、煤炭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测电力、煤炭发展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衔接电力、煤炭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负责指导电力市场运行相关规则,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依法承担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工业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全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区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政策措施。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产业龙头工业企业发展。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指导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和知识产权、技术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参与协调政银企合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组织开展产融合作。组织、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工作。

  (三)工业发展股(办公电话0595-87987676)

  研究拟订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指导、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牵头承担民营工业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推进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牵头承担民营工业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承担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联系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牵头协调规范全区工业行业准入,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石化工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依法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家医药工业统计相关工作,参与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工信系统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实施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和产业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等相关军民融合事项。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中小企业股(区减负办)(办公电话0595-87933811)

  负责指导和服务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工业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推进中小工业企业开展与大工业企业协作配套,指导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指导和服务小微工业企业规范升级,引导推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健全中小工业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小工业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依法指导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和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管理和继续教育日常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各种工艺美术展览、展销和评奖活动,做好工艺美术职称、技能认定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名人的推荐和参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区内区域协同发展,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物。

  (五)信息技术发展股(区国动委信息动员办公室)(办公电话0595-87958511)

  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专项规划和计划。拟订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区级信息化发展基金。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组织利用政府资金的信息化投资项目的专家论证和财政资金核拨的前置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攻关、引进和应用,加强大数据的研究、管理和应用。统筹协调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组织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工作。调全区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行业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数字泉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牵头组织推动信息化领域自助可控核心技术发展和产学研用结合工作。统筹指导全区电子政务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承担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业有关测评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规划。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

  三、主要负责人

  邱清满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本局工作。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14:30-17:3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87993258

        传真号码:0595-87987653

        电子邮箱:qgqgxj@163.com

  六、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中心工业区行政办公区1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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