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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司法局
2020-12-09 09:18 阅读人数:1

泉港区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泉港区司法局,全称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负责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跟踪了解上级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建议,研究提出我区有关立法、改革决策相关的意见、措施。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制订的规范性、程序性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监督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股、法治督察普法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行政复议股、应诉审查股、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大队、法律服务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审批股);下属事业单位:泉港公证处、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泉港区行政复议应诉事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汾阳街109号旧公务大楼2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2:0015:00-18:00夏令时) 8:00-12:0014:3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68166081。


四、负责人姓名

    庄乙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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