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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泉港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06-28 17:26 阅读人数:1
 

泉港招委〔20202

 

 


泉港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泉港区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2020年泉港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港区招生委员会

                       2020628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泉港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今年中考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化建设,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实施中考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有关考生照顾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严格审查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并做好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我区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0届全区初中毕业生3544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30人。

1.泉港一中:招收12个班级,共500人,其中统招生175人、自主招生75人、定向生250人;

2.泉港二中:招收10个班级,共400人;

3.泉港五中:招收7个班级,共300人;

4.惠华中学:招收6个班级,共210人;

5.泉港六中:招收6个班级,共210人;

6.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 招收6个班级,共210,其中面向全市统招63人,面向泉港区统招63人,自主招生84人。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条件

1.泉港一中录取条件:须填报该批次志愿,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 “合格”以上(含“合格”),全省统一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四个考查科目均合格,并达到该达标级别学校招生的等级要求。

2. 泉港二中、泉港五中录取条件:须填报该批次志愿,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 “合格”以上(含“合格”),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以下简称投档分)390分以上,并达到该级别学校招生的等级要求。若线上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数降分参加投档录取。

3.惠华中学、泉港六中、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的录取条件:须填报该批次志愿且投档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 “合格”以上(含“合格”)。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

1.泉港一中自主招生录取(在中考后市教育局统一切线录取前)

2.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统招生录取(面向全市63人,由市教育局统一切线录取,志愿设在普高“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栏);

3.泉港一中统招生、定向生录取(志愿设在普高“第二批:一级达标等优质高中”栏);

4.泉港二中、泉港五中录取(志愿设在普高“第三批:二级达标高中”栏)

5.惠华中学录取(志愿设在普高“第四批:三级达标高中”栏)

6.泉港六中录取(志愿设在普高“第五批:普通公办高中”栏)

7.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统招生录取(面向泉港区63人,志愿设在普高“第六批:面向本县域招生的民办高中”栏);

8.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泉港一中统招生录取办法(先按“等级优先投档入围,后按“成绩优先”录取)

1.按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2进行投档,根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科成绩的等级顺序进行排序,采用志愿优先和“A先”原则,等级按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9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在最后一个等级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选,最后一个位次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一并入围。

2. 考生投档入围后,根据顺序志愿、计划数,按投档分(不考虑等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个位次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一并录取。

(二)泉港一中定向生录取办法

1.泉港一中定向生(250人)实行按计划分配数逐校录取,录取办法采用“A先”原则,按招生计划1:1投档并录取,最后一个位次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都相同则一并录取。

2.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泉港一中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和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

3.各校在定向招生最低控制线内未完成的计划数,用于解决泉港一中统招生、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一并录取而超出计划数的问题。

(三)泉港二中、泉港五中、惠华中学、泉港六中、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面向泉港区)招生录取参照泉港一中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四)泉港北大培文实验学校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面向全市招生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面向本区的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在公、民办高中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切线录取后实施自主招生,但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与监管。

六、其他事项

1.凡选择填报“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的考生,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若填报被录取就不能参加本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3. 根据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于823日前完成。各校必须在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

附件:2020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含五年制高职)

考生志愿表(样表)

 

 

 

 

 

 

 

附件

 

                             2020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含五年制高职)

考生志愿表(样表)

                           泉州市_________县(区、市)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全国学籍号

 

报名点

 

证件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照顾加分类别

 

考生类别

 

提前批

五年制高职(师范类)

志愿1

志愿2

普高

第一批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第二批

一级达标等优质高中

统招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定向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第三批

二级达标高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第四批

三级达标高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第五批

普通公办高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第六批

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志愿6

中职

五年制高职(非师范类)

志愿1

志愿2

三年制中职

志愿1

志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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