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泉政教督办〔2023〕8号)精神,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按要求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4日
二、调查方式
您可以根据以下身份:社会公众(公众问卷)、教师(教师问卷)、学生(学生问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您所填写的问卷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确保问卷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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