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2021年春季开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重点》的要求和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督导,具体要求见附件,有关事项已经通过泉港区教育督导综合应用平台(http://202.101.122.19:8383/qgjydd)发布,请各校及时做好自查并上传到平台。
附件:1.泉港区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督导清单
2.2021年春季开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重点
泉港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泉港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督导清单
序号 |
督导内容 |
完成情况 (打“√”) |
工作亮点 |
存在问题 |
整改期限 |
1 |
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是否通过专项检查,存在问题是否已整改。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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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学生寒假学习和作业完成情况,是否采取调整课程进度、难度等,指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开学一周内是否组织考试。 |
已落实( ) 未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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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好供水设施清洁、消毒工作。 |
已落实( ) 未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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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是否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
已落实( ) 未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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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 是否讲清新时代卫国戍边英雄事迹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等。 |
已落实( ) 未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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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是否做好辍学生劝返并报告镇、村。 |
已落实( ) 未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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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3月
附件2
2021年春季开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重点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2021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实现新学期的良好开局,请各地督导部门逐级通知到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在开展开学工作督导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疫情防控。重点督导学校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做好“两案九制”、冷链管理、人员健康管理、核酸检测、重要场所监管等工作。
二、开学准备。重点督导学校针对学生寒假学习和作业完成情况,采取调整课程进度、难度等,而非考试、责令补作业等方式,指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开学一周内原则上不组织考试。
三、校园卫生。重点督导学校在开学前全面对校园环境进行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安全稳定。重点督导学校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五、开学第一课。重点督导学校精心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讲清新时代卫国戍边英雄(含我省宁德屏南籍战士陈祥榕)事迹,讲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讲清上级有关新规定新要求,规范手机使用管理,帮助孩子“收心”,确保每一名学生平稳过渡到“上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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