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驿峰西路中段南侧(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内)
三、建设单位:泉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驿峰西路中段南侧(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内),项目占地27386.68m2,建筑面积22291.43m2,生产规模为年产24万吨饲料,拟聘职工数40人,提供食宿,年工作300天,日工作时间20小时,2班制,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工艺粉尘(卸料、清理、投料、粉碎、混合、制粒、包装)采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21根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排放浓度。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包装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机油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油空桶由厂家回收;餐厨垃圾委托相关处置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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