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拟聘职工数1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原料调配用水和打样桶冲洗用水回用于生产,最终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设备缸和搅拌机冲洗用水经“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均处理达标后通过各自排放口(DW001和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完整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滤渣、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和破损原料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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