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项目环评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1#泊位堆场干煤棚工程)
2024-11-08 15:49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1#泊位堆场干煤棚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11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1#泊位堆场干煤棚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沙格码头

三、建设单位: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沙格码头,建设一座干煤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棚结构主体、连接道路、围墙和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不新增员工,干煤棚年营运360天。项目总投资4228.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项目不增加初期雨水产生量,初期雨水经新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堆场等喷洒抑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为半封闭式干煤棚,设置喷淋设施,对堆存的散货进行喷湿处理,堆垛上方覆盖防尘网,散货水平运输采用加盖密闭自卸汽车运输。

3、声环境影响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及周围严格控制车速,文明驾驶减少鸣笛;装卸货物应轻搬轻卸。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沉淀池污泥,主要成分为煤炭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实施后不增加沉淀池污泥量,沉淀池污泥由作业工人定期清理并运至堆场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