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湄洲湾惠屿岛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华海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湄洲湾惠屿岛,建设居住区海岸生态屏障保护工程,修复岸线293m,面积1400m2;惠屿岛沙滩修复工程,修复岸线长度195m,面积9000m2,后滨植被修复2000m2;侵蚀海岸植被修复工程,修复岸线1500m,修复面积15000m2,实际补植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1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4.374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间加强船舶日常的维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前先进行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完好情况;施工过程中提高施工机械实际操作应变能力,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燃油泄漏事故;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建筑材料运输等各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石、土、泥、沙等散失控制和掉落防范,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采取减少泥沙入海量的各种措施,以免造成海水悬浮物含量增加而影响浅海滩涂生物生长和繁殖。
运营期:项目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可通过牡蛎礁建设中投放牡蛎等抵消,海洋生物补偿措施还可进行人工增殖放流,实施海域应根据不同的放流品种的习性以及项目附近海域的环境特征来确定。定期检查牡蛎礁牡蛎附着情况,确保牡蛎最大限度的附着,从而达到较好的生态修复效果。项目结束后定期检查牡蛎礁的稳定性,确保牡蛎礁的正常使用,从而保证牡蛎礁的建设形成一个稳定且有效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
2、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最大限度地减轻噪声影响程度;
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3、水环境:
施工期:通过制定施工计划、采用钢护筒施工、尽量缩短工期、选择退潮时期进行居住区海岸生态屏障保护工程的牡蛎礁投放、选择高平潮时期进行惠屿岛沙滩修复工程吹填砂等措施减少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污染。施工船舶污水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来统一接收处置。施工场地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惠屿岛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大气环境:
施工期:水泥、沙石料应统一堆放,设置盖棚,起尘严重的场所加设挡风尘设施;施工期采用洒水的措施抑尘;运输船只采用防尘网覆盖船身。正确使用和保养维修机械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对船舶机械运行管理,确保状态良好。
5、环境风险:船舶碰撞、搁浅可能造成溢油事故,施工船舶作业时,应悬挂灯号和信号。施工前,建设单位拟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施工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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