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项目询价公告
2024-10-14 16:38 阅读人数:1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泉环保大气〔2023〕2号)要求,需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工作。现需对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供应商需自行摸底调查泉港区2024年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情况,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通知、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编码登记、发放环保信息采集卡、环保标牌制作和环保标牌悬挂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具体以生态环境部编码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排放尾气抽测根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要求组织对泉港区辖区内已完成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现场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排放检测报告。

(二)服务时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日前完成对泉港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192辆,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48辆。

(三)项目预算

该项目合同费用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7万元。其中,编码登记预算控制价不超过150元/台、排气检测预算控制价不超过170元/台,合同费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具有烟度检测《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CMA资质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4.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包含分项报价)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提供网站截图;

6.所有报价材料应密封及加盖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4101817:30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邮寄)泉港生态环境局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52号泉港生态环境局408

联系人:连先生;联系方式0595-8799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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