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26年1月《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2026-02-06 10:59 阅读人数:1
 

 

2026年1月,我局共接到5件投诉举报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受理2件。2025年1月份共办结1件,办理中1件。情况如下:

泉港区

1月情况

办理中

不受理

受理

办结

3

2

1

1


受理件办结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内容

办理情况

1

260103350505010341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中路对面汽车修理厂。

一、主要诉求

您主要举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中路步步高红木楼梯门业对面的汽车修理厂污水排放在公路上”的问题。

二、企业基本情况

经核实,您反映汽车修理厂实为泉州市泉港区千亿汽车维修店,位于泉港区驿峰路春满城花园2号楼14-15号店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05MA31HTGW9N,经营者:陈勇军,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美容,洗车服务等。

三、调查处理情况

12月23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维修店进行实地核实,检查时该维修店正在经营,现场没有洗车作业,仅有一辆汽车正在维修,店面外场地部分区域存在有黑色污渍,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经业主介绍,12月18日,有一部车身沾有煤炭粉的工具车前往店内维修轮胎,拆卸、安装轮胎过程中部分煤炭粉脱落于地面,员工使用水枪清洗地面,导致污水外流。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业主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洗车、修车流程,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污水收集处置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跟踪对该维修店环境监管,督促其做好各项污染防控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不受理件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内容

不受理原因

1

260102350505010186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信义街永嘉天地1期设备噪音!噪音非常大!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第10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第二项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举报人反映的设备噪声问题,应由公安部门监管,建议举报人向区公安部门(电话110)或12345热线(电话12345)反映。

2

260112350505010709

晚上10点左右开始,风中飘着一股难闻的橡胶味,这个味道像是前黄那些工业废气的味道,很浓。而且附近是不是有人烧牛粪,烧垃圾。

举报人反映的异味主要由附近焚烧垃圾产生的,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您反映的垃圾焚烧问题,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建议举报人向区城管部门联系方式:0595-87970752)或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3

260116350505010435

设备没有完全正规排查。污染对人很大伤害。

经与举报人电话联系确认,举报人提供的图片为2023年所拍,其所反映的项目已停产,老板已跑路,厂房生产设备因拖欠房租现被房东扣押于厂房内,设备已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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