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我局共接到1件投诉举报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受理0件。2025年2月份共办结0件,办理中0件。情况如下:
泉港区 |
2月情况 |
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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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 |
受理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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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不受理件情况公示
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内容 |
不受理原因 |
1 |
250208350505010352 |
家门囗,河道污染很严重,村民已经反应多次一点也没解决 |
经与举报人电话联系确认,河道污染主要来源于上游几家规模以下养猪场排污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养殖场监管,而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畜禽规模养猪场为猪存栏250头以上,所以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第十三条规定“......依法对本市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规模以下养猪场由农业部门进行监管。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反映的规模以下养猪场污染,建议向区农业部门(联系方式:0595-87987628)或12345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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