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24年3月《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2024-04-24 15:06 阅读人数:1

 

20243月,我局共接到11件投诉举报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受理10件(微信渠道9件、电话渠道1件、网络渠道0件、来信渠道1件)。2024年3月份共办结8(含2月份2件),办理中4件。情况如下:

泉港区

3月情况

办理中

不受理

受理

办结

1

10

8

4


受理件办结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内容

办理情况

1

240301350505010197

黑烟已经排放一天了,很臭

2024年3月1日5时25分,福建联合石化乙烯装置压缩机联锁停机,为防止超压,按照正常操作程序,物料需排放火炬进行燃烧处理,因此出现火焰及黑烟。我局接到联合石化通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并对周边敏感点进行废气监测,相关监测指标均低于排放限值。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对联合石化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完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持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努力控制和消除环境影响,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2

240301350505010428

每次下雨天就排放

3

240301350505010435

已经排放一天了,不把老百姓的命当命吗??

4

240301350505010494

烧一天了都

5

240312350505010760、240324350505010124(同一人举报)

泉州博超实业有限公司工厂晚上生产超大振动工业噪声,严重扰民

经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反映举报人住在泉州博超实业有限公司大门(北侧)对面,该公司夜间11、12点振动声音很大。

泉州博超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前黄工业区,经营范围为新型球墨铸铁井盖生产、销售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05782196246G。该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原泉港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泉港环监审2018-18号),并于2019年10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0月16日取得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泉泉港环评〔2020〕书7号),并于2021年6月完成分阶段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当事人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50505782196246G001U,有效期限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止。该公司东、西两侧为其他企业,南侧为他人土地平整项目,北侧为区间道路及他人企业。

我局执法人员曾于2024年1月4日夜间10时后,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大门口处噪声进行监测。由于该公司北侧为城区主干路,背景噪声较大,对噪声监测过程有较强干扰,按照噪声监测规范,无法出具监测数据。

2024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承认生产过程中存在偶发性震动。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要科学安排生产作业时间,督促员工文明生产操作,避免噪声扰民。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6

240320350505010704

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隔几分钟就有一陈很强烈的噪音,像是排放高压力的气体,很扰民。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公司名称为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项目规模为主要使用丙烷、乙烯等原辅材料生产66万吨/年丙烷脱氢(PDH)和45万吨/年聚丙烯(PP)。
    接报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拟计划近期试生产,因试生产工作要求,该公司需要使用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蒸汽对厂内管道进行吹扫作业,造成吹扫过程中噪声产生,同时伴有白色蒸汽喷出。
针对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一是科学安排好生产作业时间,在群众休息时间不得从事高噪声作业;二是配套相应的防噪降噪设施,降低蒸汽吹扫过程中噪声影响。
    根据该公司报送的《关于国亨化学有限公司二期蒸汽管道吹扫通知》,该公司预定进行最后蒸汽管道吹扫作业,时间将持续至4月13日止,同时管道排放口设有消音器,计划吹扫时间调整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八时,午休时间不进行作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该公司蒸汽吹扫噪声作业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蒸汽吹扫作业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控工作,避免噪声扰民。

7

240324350505010331

泉州市泉港三源塑胶有限公司生产排放污染气体,一般在晚上19点-21点塑料燃烧异味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举报人反映的塑胶厂全称为泉州市泉港三源塑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05782182688W,经营范围为再生塑料回收、加工、销售;五金、塑料制品批发。该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11月4日通过原泉港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8年6月26日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该共公司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50505782182688W001U,有效期限自2023年08月20日起至2028年08月19日止。主要产废气环节为塑料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废气通过“集气罩+水浴碱式吸收装置+油水分离+活性碳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
    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开启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融化车间的密闭,加设轴流风机提升废气收集效果,及时更换活性炭等废气治理设施。
    我局目前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近期将对该公司开展生产废气的夜间监测。下一步,我局将跟进督促企业做好车间升级改造,并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避免生产废气扰民。

8

240329350000020227

举报人称该养牛场没有证件,规模八十头左右,每天凌晨零点左右烧牛粪过程中散发难闻气味,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024年4月8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泉港农水局、涂岭镇、涂岭村环保网格员对该养牛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养牛场位于涂岭镇下打朱自然村西面山坡,业主为陈某某,共饲养约50多头黄牛,现场未发现有牛粪焚烧情况。工作人员现场已要求业主加强现场管理,科学规范收集处置牛粪,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养牛场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养殖场监管,而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畜禽规模养牛场为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所以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第十三条规定“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本市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举报人反映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问题,属于农业部门管理。建议举报人向泉港区农业部门(联系方式:0595-87987628)或12345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9

X240329350505020613

接到群众匿名来信,反映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恶意篡改废气监测数据,违规排放废气,污染周边环境及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等问题的信访事项。

举报人反映的“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经营范围: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危险废物经营,炭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3月经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泉环评函〔2017〕书7号),2019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00070510335X3001V,有效期从 2022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
    2023年4月21日,泉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通过QQ软件远程修改废气在线监控设备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含氧量等监测因子的斜率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23年5月5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截至反馈当日,检察院已完成检察建议,并已移送法院待宣判。
    举报人反映的唐某某恶意篡改废气监测数据及废气违规排放的情况,我局已与公安部门完成相关侦查,并移送法院待宣判。举报人反映的唐某某与联合石化签订垄断式合同,该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行为,举报人可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对福建环境工程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照环保相关规范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不受理件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内容

不受理原因

1

240319350505010691

焚烧多次,呛咳,扰民

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举报人反映的垃圾焚烧问题,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建议举报人向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该热线会将该问题分解给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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