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泉港建规〔2023〕1号)规定,经泉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2024年度泉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书面等形式向泉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3日
受理单位:泉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祥云南路2019号308室
邮政编码:362800
电话: 0595-87990686
附件:泉港区2024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
泉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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