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D2026019号提案的答复函
致公党泉港区总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型犬规范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犬只管理、免疫及公共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提案所提问题与建议,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强化狂犬病免疫管理、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及狂犬病防控宣传等工作。
一、强化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筑牢疫病防控底线。一是抓好犬只狂犬病免疫,根据《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并公布动物狂犬病免疫点,加强监督管理。狂犬病免疫实行应免尽免、全程追溯。为方便市民,我们依托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及动物诊疗机构设立狂犬病免疫点9个,其中各镇畜牧兽医站各1个、动物诊疗机构3个,为犬只狂犬病免疫提供规范化服务,市民可就地就近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建立免疫档案和领取免疫证,去年以来,全区共免疫注射狂犬病疫苗451头份。二是健全免疫台账管理,统一印制狂犬病免疫证,建立领取、发放、登记和免疫信息台账管理制度,定期汇总免疫数量、免疫率、犬只信息等数据,及时掌握犬只免疫情况,筑牢狂犬病防控底线。三是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监测,为评估免疫保护水平,每年春秋两季定期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区犬猫进行采样监测,并对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去年采集犬只血清样品31份,狂犬病抗体免疫合格率达100%。
二、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规范犬只诊疗服务。加强对辖区3家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证诊疗、违规免疫、虚假出具免疫证明等行为,督促诊疗机构严格执行消毒、诊疗、免疫操作规范,保障犬只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养犬人提供疫病防治、日常护理、健康监测等免费技术咨询,指导科学养犬、健康养犬,降低疫病传播与健康风险。
三、强化防疫宣传引导,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挂图、宣传纸、标语等宣传媒介,结合动物防疫宣传、“科技下乡”、宪法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活动,深入小区、公园、集市,通过发放手册、现场讲解、线上推送等方式,重点宣传狂犬病防控、免疫政策、文明养犬及烈性犬种类等相关政策和要求。去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进一步提升养犬人责任意识与防疫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犬只免疫管理,进一步提升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和服务水平;深化部门协同,积极配合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划定大型犬认定范围,完善免疫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与宣传引导,推进犬只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犬规范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同时也期待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分管领导:庄延平
经办人员:钟金满
联系电话:15392488883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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