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D2025015提案的答复函
陈志东委员:
您提出的《健全泉港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配足养老设施
我区始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的理念,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规划,明确阶段目标与任务,逐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用,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做好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我局牵头编制《泉港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制定了系统化的规划设计,按近期、远期二步走的节奏推进。区自然资源局结合《泉港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2021-2035)》要求,在高铁站区、前黄镇区、岩山片区、前欧片区等控规编制工作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充分预留规划用地,保障养老设施用地配置需求。二是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2025年累计投入134万元,新建或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个,新建长者食堂2个、养老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7个。建设泉港区中心养老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省级资金3000万),盘活闲置资源,将泉港区中心工业区闲置厂房改扩建为泉港区中心养老院,总投资370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约6753.01平方米,设计养老床位250张。同时区住建局近几年分门别类、分批分期对福炼生活区(一、二、三期 )、逸涛小区、金山街北侧小区、庄园明珠、春满城二期、1号居住区、锦祥安置小区、圭东小区、佳华商住楼、港华花园、庄园商住楼、华洲商住楼、锦祥二期、锦祥商住楼等 2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根据居民意见及资金到位情况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小区居民提供养老健身器材、长者食堂等设施。三是“党建+”邻里中心标准化。按照“改造提升一批、统筹整合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建设思路,建设“七个有”内容,实现养老服务与村(社区)建设的资源整合、业态融合、功能聚合,打造“清新泉港 颐养乐园”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累计完成“党建+”邻里中心配套养老项目32个,实现“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累计完成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评估462人,完成家床改造139户,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88人。
二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试点项目。投入近36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有探访关爱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命体征监测、电话回访、上门探访等关爱服务,累计惠及老年人近1000人。
三是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引进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光大百龄帮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7类对象中的老年人的帮扶力度,实现服务对象足不出户享受养老上门服务。2025年截至目前已实现实体服务13300多人次。
三、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一)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医保(2021)1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泉港区家庭病床建设,更好解决群众的就医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山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埔中心卫生院、界山镇卫生院、峰尾镇卫生院、后龙镇卫生院、涂岭镇卫生院、泉港仁爱医院等七家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通过开创“床边医养”服务新模式,将“精湛医术、真诚服务”的理念延伸至患者家中。此模式不仅让患者在家就能享受住院般的必要救治措施和医保报销待遇,还有效降低了交通、床位、陪护等费用。既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又省去了患者及家属住院时的就医、陪护等诸多繁琐事务,极大缓解了家属的人力压力。优先满足长期卧病在床、失能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倾斜。目前家庭病床实际建床累计共10张。
(二)加强基本公卫服务。
一是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求,加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组建由全科医师、公卫医师、乡村医生和人口健康助理员等372名人员组成的55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我区已连续十余年免费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每年的体检率均达到省市下达的指标。截至2025年4月底,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46323人,已体检14856人,体检率32%。二是根据国家《关于印发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清单(试行)的通知》,我区充分发挥基层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重点签约老年人群,按照基础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开展老年人签约履约服务。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康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实行优先门诊服务、转诊服务、长处方服务等。
(三)拓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项目。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泉卫医政函〔2025〕67号)文件精神,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对我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内容。该项目自2021年度启动至今,共已完成评估和服务近600人,同时完成服务数据信息的录入、更新、上报等工作,以此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
一是为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我局印发《泉港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管理办法》和《泉港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的通知(泉港民﹝2025﹞20号),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维护责任主体。二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纳入每年财政年初预算中。目前,已扶持6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186万元,长者食堂运营补贴3万元。目前我局正在对接省市民政部门,积极争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相关扶持政策。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分管领导:庄涌涛
经办人员:陈建东
联系电话:0595-68110819
泉港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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