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C2025034建议的答复函
郭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改善农村寄宿制小学办学条件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村寄宿制小学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农村寄宿制小学仅有涂岭蒙古族小学一所。该校位于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学校占地面积8692平方米,建筑面积4137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操场等基础设施。教学楼内设有普通教室、多功能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宿舍楼可容纳40名学生住宿,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学校现有学生538余人,其中寄宿生29人,教职工36人,其中专任教师29人,后勤及管理人员7人。学校以汉族学生为主,同时接纳部分蒙古族学生,致力于中华民族文化,构建多元融合的教育环境。
二、蒙古族小学经费保障情况
1.公用经费保障。蒙古族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包括蒙古族小学在内的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重点保障的领域,按不低于省定标准将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825元(省定标准750元)、义务教育寄宿生公用经费每生每年400元纳入年初预算,列入“三保”支出范围,同时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营养餐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分别按每生每年1250元、625元实施生活费补助。
2.专项经费保障。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等偏远、小规模等学校不断加大扶持力度。自2014年至2020年,区教育局每年拨付给蒙古族小学寄宿制管理专项经费约10万元,2020年以来,共拨付专项资金144.2077万元(其中省级专项2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每年拨给蒙古族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营养改善食堂工勤人员工资专项经费约6.7万。2021年起,受疫情、外部大环境、安控区债务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支不平衡,刚性支出压力不断增加,区政府对全区各预算单位包括义务教育学校一般性支出进行不同程度的压减。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营养改善食堂工勤人员工资专项经费继续保留外,其他专项经费因区财政无力再承担基本上都不再拨付。
三、提升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工作做法
区教育局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不断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督促学校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区教育局为蒙古族小学配备了4名专职安保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二是加强学生膳食管理,设立了食品安全总监,优化了食堂管理流程,聘请了专业营养师,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膳食计划,食堂大宗食材由区教育局统一采购,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三是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聘请了专职女性生活辅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和心理疏导,形成了完善的管理队伍。四是定期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区教育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寄宿制学校的高效运行。五是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日常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师每周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四、下一步加大支持改善农村寄宿制小学办学条件的总体思路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为抓手,不断改善农村寄宿制小学办学条件,全力提高农村寄宿制小学办学质量。
1.在资金保障上下功夫。通过年初预算,继续将蒙古族小学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步列入“三保”经费支出保障,对学校在职人员(含编外教师)及临时聘用人员(食堂工勤人员、保安人员、其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予以保障,通过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公用经费核拨,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运转。
2.在改善办学条件上下功夫。区教育局将主动协调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资金拨付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捐赠资金定向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逐步更新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功能室配备,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3.在加强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区教育局将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按需配齐、配足安保、功能室、心理咨询、生管、食堂等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培训,提高管理技能,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办学质量。
感谢您对泉港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泉港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分管领导:肖美琴
经办人员:康志贤
联系电话:87971058
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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