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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商务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A2023002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3-06-28 17:41 阅读人数:1
                                                        泉港商务函〔20236

                               答复类型:A

 

 

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A2023002

提案的答复函

 

吴海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动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加大力度推动我区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良好建议。提案中,您从加大直播人才培养、加大直播电商孵化载体建设、加大直播电商品牌打造、加大直播电商平台规范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可供借鉴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召集专题会议,逐条梳理落实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加快推进我区直播电商发展。

一、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依托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培训资源,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全的培训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直播电商培训课程体系,满足全区创业青年、电商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多类学员的多样化学习需发,每年组织开展电商人才培训100人以上。

二、加大直播电商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等各级电子商务扶持政策,重点落实好《2023年泉州市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中关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我区出台《2023-2024年泉港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新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加大对直播电商等政策扶持力度,为我区直播电商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推动直播电商品牌发展。发挥我区商业资源集聚优势,鼓励百汇、永辉等商场、商圈设立直播间,举办商圈直播电商节、云购节、美食嘉年华暨年货节等活动,做强本地生活板块,引导住宿、餐饮等企业通过直播拓展业务,支持我区网络人士与特色小吃店合作推出“网红探店”、“美食直播”等活动,鼓励我区黄素石楼、樟角古民居等景区通过直播形式宣传我区旅游资源。

四、规范网络直播经营秩序。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网络直播行为的正面引导,促进我区直播电商行业自律,支持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联合电商企业发起倡议,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有关监管执法活动。继续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网络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互联网违法广告以及其他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期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我区电商直播产业高质量发展。

 

分管领导:黄亮明

经办人员:吴

联系电话:87993700

 

 

泉港区商务局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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