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泉港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坚决杜绝全区校园在校内兜售食品(零食)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下阶段,区教育局将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泉市监〔2023〕32号)等最新文件要求,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含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 (园长)负责制、相关责任人陪餐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严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二是严格准入,规范运营管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严格施行学校食堂运营准入、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洗消、环境卫生等管理。关于少部分小学安装自动牛奶售货机一事,区教育局将督促相关学校开展学生需求调查,确有所需的,应在查验相关企业营业资质的前提下,与相关企业签订供货协议,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指派专人加强供应牛奶的质量检验,确保无过期、变质产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教育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为主线,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班会、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等多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培养良好食品卫生习惯。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学校立即整改到位,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四严格考核,落实管理责任。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三纳入”:一是纳入常规安全大检查评估验收内容,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效果显著的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联合区食品监管执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年度质量和管理目标考评。学校年度目标考评工作中,校园食品安全也是指标之一,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也提高了健康校园的创建水平。三是纳入各级文明校园创建体系指标,实行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审核,对创建届期内重大食物中毒责任事件的,取消参评资格,对创建周期内发生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餐饮浪费典型案件的,按相应分值进行扣分处理。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提案,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的教育工作。
分管领导:吴爱泉
经办人员:陈宗惠
联系电话:13859787930
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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