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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46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6-07-08 17:47 阅读人数:1

王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四好农村路”周边“三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之一,对您立足基层实际、聚焦民生痛点的责任担当深表敬佩。您指出的“四好农村路”周边“三线”乱拉乱搭、废旧设施留存等问题,确实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突出难点,也是影响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堵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带领各镇(街道)及所辖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将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列为部门的工作重点,不断优化农村交通环境。但随着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路沿线老旧的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三线”乱象则变得日益凸显,确实急需协同跟进治理。您提出的建议,也为我局提供了重要指引。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局已组织农路中心工作人员、乡村道专管员进行核实,发现部分乡道、村道周边确实存在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乱拉乱搭、废旧设施留存等问题。为不断优化并解决该问题,立足我局部门职能出发,开展举措如下:

  一、强化排查管控,源头治理“三线”乱象

  鉴于“三线”问题主要集中在乡道和村道,近年来,我局已加大力度开展道路路域整治,此前已函告各镇(街道)及相关“三线”产权单位要依法办理涉路审批后方可开展施工建设,并督促各镇(街道)、村严格落实乡村道路主体管理职责,强化对新增“三线”的日常排查和管控,制止乱搭乱设违法“三线”问题,从源头上对违法乱搭乱设问题进行监管。

  二、恪守法律界限,指导完善三线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公路建设前已然存在的既有“三线”设施,因其具备合法建构物的属性,受法律法规保护,我局暂无法直接强令移除。为解决旧“三线”迁改问题,我局在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提升过程,已同步指导相关镇(街道)及所辖村在推进项目建设时,同步和“三线”产权单位做好沟通,协同在道路新改建过程中同步实施“三线”涉路迁改,从而一次性整改到位,也解决旧“三线”杂乱影响乡村道面貌问题。

  三、多方协同联动,全力保障农村交通畅行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我局也积极推动各管线公司在遵循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全力配合镇(街道)、村做好线路管理工作,通过各方协同联动,不断优化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逐渐解决群众期盼的难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区域交通服务水平。

  特此致函。

  分管领导:林兴贵

  经办人员:郑永基

  联系电话:18159319808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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