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自然函〔2025〕136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五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4147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泗洲库区边缘村庄被划入库区生态保护红线影响村庄危房改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泗洲库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根据省政府批复实施的《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划入要求,泗洲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面积127.63公顷,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仅允许部分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经核实,西安自然村现状农村宅基地图斑基本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二、松园村村庄规划情况。根据2024年批复的《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村庄规划(2021-2035》,西安自然村现状建设用地大部分纳入村庄建设边界,松园村农村宅基地可依据村庄规划用地布局进行选址和审批。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支持我区的建设。届时我局将及时向您反馈有关进展情况,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程进强
经办人员:黄守信
联系电话:15060842952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区人大代表工委、区委督查室、涂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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