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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86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5-06-26 17:09 阅读人数:1

  泉港建函〔2025〕68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86号建议的答复函

  

庄惠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老化维修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为主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近年来,我区抢抓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遇,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牵头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并印发《老旧小区改造流程图》,坚持分批分期、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分批次将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先后完成逸涛小区、庄园明珠一二期、金山街北侧小区、春满城二期、福炼生活区(一、二、三期)、1号居住区、锦祥安置小区等23个老旧小区项目改造提升工程,逐步解决了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通过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居民合理支出、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截至目前,已向中央财政、发改等部门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补贴5031.32万元,引导燃气、通讯等管线单位按规定比例出资或者按职责对各自设施进行整治,实际操作中,业主出资意愿不强,很难筹全业主出资部分。

  三、盘活公共资源实现自我造血

  推动小区公共区域整治从无钱办事向自我造血转变。一是摸清家底。按照“一小区一档案”的原则,组织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对小区公共场地停车收入、广告收入等6大类35小类公共资源清单进行全面分析摸排,全区119个小区100%建立公共资源清单,并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开,接受业主监督。二是活化资源。引导小区管理单位引入第三方经营单位或物业自营管理,采取出租、自营、合营等方式,盘活公共场所出租、停车收费、电梯广告、快递柜经营、游泳池等闲置可利用公共资源,2024年以来新增公共收益83多万元,最大限度地通过“骨头长肉”方式增加小区公共收益。三是严核清账。会同区纪委监委推动全区119个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小微权力监督群,聚焦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按规定及时转存至指定专户等问题进行过细排查,2025年以来,累计检查小区32个、共发现问题46个,已100%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100%、专户开设率100%、收益审计率100%。四是聚力筑安。组织16家建筑企业挂钩薄弱小区,通过公益捐资、捐技术等方式,修复5个小区路面、场地2300平方米。采取“提取公维金、政府补一点、国企出一点”的方式,增设消防取水点47处,整治消防管道无水小区24个,完成21个小区、47处外墙脱落问题整改,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分管领导:林文华

  经办人员:林炳炫

  联系电话:0595-87989826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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