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B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出惠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小坝村泗州流域环境卫生经费纳入泗洲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工作经费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泗洲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事关我区40万人口生活用水安全,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做好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生态保护工作,用铁的纪律维护我区的绿水青山,把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作为重要任务、民生工程来抓,在各级各部门的强有力推动下,泗洲水库水源地水质取得了显著的提升。泉港区泗洲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作为泗洲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者,单位每年的工作经费由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保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原水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21〕45号) 及双方签订的《原水收费及运营保障费用协议》条款规定,市原水公司仅保障泗洲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现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性待遇和正常运行经费,除此以外的其他费用还是要中心自行争取解决。
我局非常感谢小坝村近年来为泗洲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花费了大量人、物、财力,为泗洲水库水质提升作出重大的贡献,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小坝村在水利建设等方面资金约70万元,部分缓解了小坝村的经费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沟通市原水公司把泗洲水库水源地环境卫生日常整治的费用纳入每年的工作经费预算中。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期待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和指导。
分管领导: 陈荣国
经办人员: 吴小波
联系电话:87706456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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