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自然函〔2023〕135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人大五届二次会议
第2158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审定松林疫木除害固定处理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其传播蔓延迅速,防治难度大、成本高,已严重威胁国家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我区虽非松材线虫病疫区,但也及时调整行政执法手段,完善松木监管链条等措施,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继制定了《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3年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及年度防控方案,明确了除害方式和主体责任。由于新《森林法》实施后,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国范围内均已取消木材运输行政许可制度,木材经营加工也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可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等其他部门的要求自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只要符合相关资质,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木材经营许可证,任何人都不能限制他人申请该证件。因我区没有松材线虫病疫区,无需设置疫木除害固定加工点。
下阶段,针对您提议为防止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流入市场,造成疫情扩散的风险,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疫木检疫执法力度,不定期对木材加工厂加工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流向市场;二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镇、村负起山场松木管理责任,防止未经处理的松木流失;三是要求松木加工企业严格参照疫木加工技术规程处理松木,建立完善的松木调入(出)的台账管理制度,跨区外运应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运。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张澄海
经办人员:陈文涛
联系电话:87971611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份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区政府督查室。 |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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