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6-10 08:42 阅读人数:1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对区政府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区政府网站需更新栏目238个,经检查,栏目总体更新情况良好,无“单项否决”问题,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情况良好。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有关要求。 

  我区在省市登记备案且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有18个,经检查,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未发现两周内无信息更新现象,但个别政务新媒体尚存在错误表述问题。2023年第一季度通报以来,各政务新媒体能够加强上网信息审核,加大错别字和错误表述甄别过滤,错别字和错误表述有所减少,未出现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情况。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栏目信息无人保障。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栏目无人保障。南埔镇信息公开专栏的“贯彻落实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和峰尾镇信息公开专栏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两个栏目超1年未更新。 

  2.政务新媒体存在错误表述。本季度,政务新媒体被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监测到错误表述7次,其中文体旅游局3次,市场监督管理局1次,峰尾镇1次,山腰街道1次,融媒体中心1次。 

  3.政府网站存在错误表述。本季度,政府网站被上级监测到错误表述。工信局发布的“泉州市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清单”文章,内容出现错误表述。 

  4.人员读网和台账制度未落实到位。根据3月29日《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读网和信息发布台账制度,但目前仍有16个单位未明确读网人员,25个单位未报送4月份信息发布台账。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网站信息更新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栏目信息保障力度,依照“区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要求”规定的更新频率,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在省、市第二季度网站检查中不出问题。 

  2.严格落实读网和信息发布台账制度。安排专人读网,使用系统排查上网信息,规范登记台账,能有效防范错误信息上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读网和信息发布台账制度,尽快明确读网人员,每月按时报送信息发布台账。 

  3.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严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落实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管理中心731室),联系人:小刘,邮箱:qgzfgkb@sina.com 联系电话:87975500。 

  附件:1.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情况表 

      2.区政府网站存在问题栏目情况表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