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2-12-12 15:34 阅读人数:1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对区政府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区政府网站需更新栏目238个,经检查,栏目总体更新情况良好,无“单项否决”问题,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情况良好。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有关要求。 

  我区在省市登记备案且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有17个,经检查,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未发现两周内无信息更新现象,但个别政务新媒体尚存在错误表述问题。2022年第三季度通报以来,各政务新媒体能够加强上网信息审核,加大错别字和错误表述甄别过滤,错别字和错误表述有所减少,未出现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情况。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栏目信息无人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和安全生产栏目信息无人保障。科技局信息公开专栏2022年仅公开3篇信息,存在应公开未公开问题。互动交流知识库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栏目无信息。 

  2.政务新媒体存在错误表述。本季度,政务新媒体被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监测到错误表述6次,其中南埔镇2次,自然资源局1次,文体旅游局1次,市场监督管理局1次,公安分局1次。 

  三、工作要求 

  1.明确网站栏目责任单位,及时更新保障信息。《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泉港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泉港政办明传〔2020〕33号)明确了各栏目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栏目信息保障力度,依照“区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要求”规定的更新频率,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在省、市第四季度网站检查中不出问题。 

  2.切实用好事前监管系统。发布前如用事前监管系统排查到位,大部分错误完全能避免。对于未用事前监管系统排查错误情况,市里将直接扣除网站绩效得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信息上网前务必使用事前监管系统排查到位。 

  3.全面排查网站附件信息。网站信息的附件以图片和文件形式存储在文件服务器,受技术限制,无法使用工具排查到位。各单位要组织人力仔细排查信息附件,发现格式不规范的个人信息,立即整改。 

  4.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严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落实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管理中心731室),联系人:小刘,邮箱:qgzfgkb@sina.com 联系电话:87975500。 

  附件:1.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情况表 

      2.区政府网站存在问题栏目情况表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