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扩大和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选聘泉港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若干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二)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愿、义务(无报酬)参与机关效能监督工作,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三)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熟悉机关运行规则,具备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有时间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督导调研、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常年在泉港区居住、工作或经商,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民生保障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效能问责等。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
(二)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和考察,提出拟聘任人选意见,报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三)研究确定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人选,并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四)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任(聘期三年)。
(五)向社会公布名单。
四、报名时间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
2.提交材料:报名表(附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工作聘书复印件。
3.邮寄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732区效能办(收),邮编362000;报名表电子版需同时发至电子邮箱qgqxnb@163.com。
4.联系方式:黄晓虹,0595-87995670。
附件:泉港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报名表
泉港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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