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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12-02 09:29 阅读人数:1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第四季度,我办组织对区政府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区政府网站共有需更新栏目238个,经检查,栏目总体更新情况良好,无“单项否决”问题,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情况良好。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有关要求。

我区在省市登记备案且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有18个,经检查,各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未发现两周内无更新现象。第三季度通报以来,各政务新媒体能够加强上网信息审核,加大错别字和错误表述甄别过滤,未出现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情况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栏目无人保障,信息较长时间未更新。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住房审批栏目超6个月未更新。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区级、街道)等栏目无人保障,信息较长时间未更新。

2.政务新媒体存在错误表述。本季度,政务新媒体出现错误表述13次,其中涂岭镇3次,峰尾镇3次,南埔镇2次,文体旅游局2次,界山镇1次,山腰街道1次,自然资源局1次。

3.公开文件存在编辑错误。各单位主动公开文件出现编辑错误4次。城市管理局和文体旅游局出现段落序号错乱;卫健局发布的文件第三大点遗漏第二小点,并且公开时间出错;南埔镇公开文件出现乱码。

三、工作要求

1.明确网站栏目责任单位,及时更新保障信息。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泉港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泉港政办明传〔202033)明确了各栏目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栏目信息保障力度,依照“区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要求”规定的更新频率,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在省、市第四季度网站检查中不出问题。

2.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政务新媒体发布要由专人操作,发布前要登记台账,同时使用事前监测系统检测到位。已发信息出现错误要归档管理,尤其是重要表述的规范引用。人员如有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和培训,防止工作脱节出现错误。

3.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信息要“三审三校”,落实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完整、及时,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112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管理中心731室),联系人:小刘,邮箱:qgzfgkb@sina.com 联系电话:87975500

附件:1.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情况表

      2.区政府网站存在问题栏目情况表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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