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
国庆假期将至,为确保广大民众能够享受一个愉快、安全、和谐的假期,同时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呼吁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信赖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向全区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作出如下提示提醒:
一、规范许可信息公示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做到亮证经营。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证照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两个责任”公示,做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景点、高速服务区、网红打卡店、泉港地方特色小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自查。
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追溯管理,按规定录入电子化追溯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注意食品感官性状变化,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四、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确保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需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作食物和配餐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卫生。
五、做好加工过程控制
食物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清洁卫生,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避免食品生熟交叉污染。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加工制售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并使用专用工具容器、设备。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六、保持用餐场所环境卫生
定期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清洗和消毒。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用餐场所环境整洁,防止有害生物滋生,确保消费者的就餐体验。
七、严格遵守留样制度
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好食品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冷藏保留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八、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采用提示标签或显著色差等有效方式,突出标示需向消费者特别提醒、容易引发争议的计价单位、单价等价格信息,不价外加价,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九、坚持依法合理定价
综合考量采购成本、供需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确定公道合理的价格,不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十、严禁实施价格欺诈
履行价格承诺,力求质优价实,不随意降低承诺提供的菜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以低标高结、虚假折扣、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十一、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菜单上标明分量、口味,提醒就餐人员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鼓励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共同为创建安全、健康的餐饮环境而努力。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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