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你拍我查”活动,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形式参与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当您发现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经营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时,请用手机等工具把它拍下来,向我局举报。
一、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1.虚假宣传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公益讲座”等名义,虚构医学资质或冒用专家、医生、患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将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包装为具有治疗、保健功能,夸大药品实际疗效,虚构“特效药”“祖传秘方”等概念误导老年人。
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电话营销等方式引流,或者通过网络红人、网络软文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制造虚假口碑、虚构健康需求,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
2.价格欺诈行为。销售药品、保健品时,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虚标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手段误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
3.违法广告行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以及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疾病等功能。
4.其他涉嫌违法行为。其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搜索“泉服务”—下拉页面找到并点击“泉创城”模块—点击“违法广告随手拍”,将拍摄的涉嫌违法宣传照片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来信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锦绣街11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市场股,邮编:362801。
三、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客观、如实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活动结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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