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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港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人才入围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2-01-19 16:48 阅读人数:1
          根据《2021年泉州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人才公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自资格复审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6日。

  三、资格复审途径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压缩后发送至qgrs87987377@163.com,电话:0595-87987377,联系人:陈先生(邮件需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复审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2126日下午17:30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一份:

1.《2021年泉港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学位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5.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人社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发布体检通知。

(四)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qg.gov.cn/)发布,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2021年泉港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人才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2021年泉港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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