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精神,经审核和单位确认,拟向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等327家单位发放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87995816(区人社局办公室)
0595-87991768(区社保中心失业窗口)
监督电话:0595-87989766(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度泉港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第二批)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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